编辑: lqwzrs 2019-10-24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5〕100号 关于东营市西水集团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240t/h煤粉锅炉脱硝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东营市西水集团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东营市西水集团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40t/h煤粉锅炉脱硝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5年第9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广饶县稻庄镇西水集团院内,采用低NOx燃烧改造工艺+SCR烟气脱硝技术,项目总投资2565万元.2013年10月,东营市环保局对《东营市西水集团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40t/h煤粉锅炉脱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东建审[2013]2030号)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3年10月开工建设, 2014年12月经广饶县环保局批准项目投入试运行.东营兴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日-2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市环保局于2015年4月29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锅炉烟气中的氮氧化物经低NOx燃烧改造工艺+SCR脱硝工艺处理后,和过剩氨气通过现有150米烟筒排放,并对现有在线监控设备和DCS系统进行了同步升级,增加了氮氧化物指标;

氨水采用了密闭的压力储罐储存;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协议.

三、东营兴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东营市西水集团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40t/h煤粉锅炉脱硝改造项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排气筒氨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二级标准,氮氧化物符合《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

无组织废气氨浓度满足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要求.

(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废催化剂更换时必须由原生产厂家负责及时回收或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新更换的催化剂必须符合《山东省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催化剂技术要求》(DB37/T?2603-2014)要求.

六、由广饶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15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广饶县环保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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