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0-26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为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总投资.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4 3.环境质量状况
22 4.评价适用标准
25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1 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44 7.环境影响分析
31 8.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58 9.结论与建议
61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及噪声监测点位图 附图3: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4: 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5: 建设项目水功能区划图 附件1: 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2: 营业执照 附件3: 营业执照变更说明 附件4: 法人身份证 附件5: 租赁协议 附件6: 土地证 附件7: 规划意见 附件8: 工业废水委托协议 附件9: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10: 工业集聚点证明 附件11: 环评文件确认书 附表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平方米木制品、100套木制品家具项目 建设单位 东阳市清宅瑰宝木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马新华 联系人 马新华 通讯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大里工业区 联系电话
13454911886 传真 / 邮政编码
322100 建设地点 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大里工业区 立项备案 部门 东阳市经信局 项目代码 2019-330783-21-03-011431-000 建设性质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110木质家具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000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15.55 环保投资(万元)
17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4.7%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 1.1项目由来 东阳市清宅瑰宝木制品有限公司原名为东阳市南马清宅瑰宝木制品厂,因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需要,于2019年3月4日进行名称变更,现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木质制品、木制家具、木雕工艺品生产、销售;
木材销售. 2018年,企业委托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阳市南马清宅瑰宝木制品厂年产200套红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9月12日通过东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东环[2018]467号.由于市场需求变化,企业调整原报批的产品方案,增加产品种类,同时调整部分生产设备,实施东阳市清宅瑰宝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木制品、100套木制品家具项目.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总的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平方米木制品和100套木制品家具.本项目已经东阳市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19-330783-21-03-011431-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本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稿),本项目的项目类别属于第27项 家具制造业 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东阳市清宅瑰宝木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根据有关规范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批.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起施行,2017.6.27修正,2018.1.1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07修正;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发布;
2017年7月16日修订,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稿);
(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1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1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1.2.2地方法规 (1)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7.1起施行);
(2)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12.19起施行;
(3)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12.19起施行;
(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5)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
(6)《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2]25号;
(7)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浙环发[2017]41号;
(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59号;
(9)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号;
(10)《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
(11)《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
(12)《关于印发《东阳市木雕红木家具行业环保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8]32号. 1.2.3产业政策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第36号),2016.3.25;
(2)《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
(3)《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浙土资发[2014]6号,2014.4.15;
(4)《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12;
(5)《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2005.10.12. 1.2.4有关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 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
(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10)《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 号,2013.05.24 起施行);
(11)《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
(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
(13)浙江省环保厅、水利厅《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14)《东阳市环境功能区划》,2015.7. 1.3工程内容及规模 1.3.1项目组成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总的功能布局保持不变,具体见表1-1,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表1-1 项目组成一栏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施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共有3幢厂房) 1#厂房(5F):布置办公楼;
2#厂房(5F):1层布置木工车间,2层布置仓库,3层布置木工车间,4层布置打磨车间和油漆车间,5层布置仓库;
3#厂房(1F):布置开料车间.
2 储运工程 原料存放区 3#厂房1层布置原料仓库,2#厂房4层布置油漆仓库. 产品存放区 2#厂房2层布置成品仓库.
3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本项目用水由东阳市自来水公司通过市政管网供给. 排水系统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的河流;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歌山污水处理工程(东阳江人工湿地)处理. 供热系统 本项目烘房供热采用电加热. 供电系统 本项目用电由东阳市供电局供应.
4 环保工程 废水防治措施 要企业加强管理,木料严禁露天堆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
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委托浙江省东阳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处理.要求企业设置足量的工业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废水)暂存池. 废气防治措施 ①开料、木加工产尘点设置集气装置,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②设置单独的打磨车间,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部分通过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部分通过水帘除尘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③喷漆废气先通过水帘式除漆雾装置进行除漆雾,再与晾干废气一起通过水喷淋+除雾装置+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隔声、减振措施. 固废防治措施 3#厂房1层设置一般固废堆场,2#厂房4层设置危险废物堆场. 1.3.2产品方案 本项目对原报批的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增加产品种类,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总的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平方米木制品和100套木制品家具.企业产品方案变化情况见表1-2. 表1-2 企业产品方案变化情况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原报批产量 本技改项目实施后产量 变化情况
1 木制家具 100套 喷漆、打蜡 50套 喷漆、打蜡 -50套2木制家具 100套 打蜡 50套 打蜡 -5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