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10-26 |
一、各类加分所需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 (1)户口本. (2)民政部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书》. (3)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审核意见. 2.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1)户口本. (2)相关身份证明和相关关系证明. (3)昆山市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审核意见. 3.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 (1)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2)考生家长在昆山投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在企业任职证明)或房产证. (3)昆山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审核意见. 4.少数民族考生 (1)能证明考生户籍及民族成份的户口本. (2)非昆山市户籍的考生,考生家长出具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3)昆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审核意见. 5.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 (1)考生所持港澳地区永久身份证. (2)考生所持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考生家长在昆山投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在企业任职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协议). (4)住宿登记表. (5)昆山市公安局出具的审核意见. 6.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1)户口本. (2)由民政部门或部队颁发的《因公牺牲军人证书》. (3)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审核意见. 7.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 (1)户口本. (2)由民政部门或部队颁发的《残疾军人证书》. (3)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审核意见. 8.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 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子女,以及驻苏部队军人的子女. (1)户口本. (2)由考生家长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需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证明). (3)苏州军分区出具的审核意见. 说明:以上军人均为现役军人. 9.集体转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1)户口本. (2)干部证或三级以上消防长的消防员证 (3)名册及任职命令复印件. (4)苏州消防支队政治处出具的审核意见. 10.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1)户口本. (2)由公安部门颁发的证明. (3)昆山市公安局出具的审核意见. 11.受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 (1)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2)由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苏州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办公室出具的审核意见.
二、办理加分的程序与时间 1.学生或家长到学校领取并填写《2019年昆山市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申请表》. 2.由学生或家长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意见(5月20日~6月3日,休息日除外). 3.家长将经过审核的《加分申请表》和有关证明、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交学校,其中华侨子女使领馆认证材料可用复印件(6月4日前). 4.学校将以上材料汇总后送昆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认定(6月5日前). 5.昆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汇总后分别在有关学校和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6.经公示无异议,昆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将加分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交昆山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最终确认,由昆山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加分手续.
三、其他有关说明 1.上述加分项目(除烈士子女)涉及学籍、户籍、工作地点、材料认证机关可能不一致的,由学生学籍学校所在行政管理区域相关部门予以认证.烈士子女加分由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予以认证. 2.上述第8项加分项目,无需办理加分程序的第三条,考生将相关材料交学校,学校交至昆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按规定办理. 附件:1.相关部门地址和联系电话 2.2019年昆山市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申请表及加分种类说明 3.2019年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名单汇总表 昆山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6日 主题词:教育 考试 加分 通知 抄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委 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生办 附件1: 相关部门地址和联系电话 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市政府大楼505室57379322 市政府侨务办公室 市政府大楼709室57595810 昆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前进西路1801号 市行政审批局四楼 公安局出入境窗口
57379072 昆山市公安局政治处 前进东路1288号 市公安局1号楼501室57702333-50040 昆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宗教科 长江中路400号 长江大厦三楼304室55111903 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拥军保养科 震川中路398号四楼
57357109 昆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震川西路171号57532139 昆山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震川西路171号57516542 苏州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路1149号65225661-79305 附件2: 2019年昆山市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 考生加分项目申请表 毕业学校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籍号 身份证号 (港澳地区居民永久身份证号) 港澳地区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号 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 户口所在地 辖区派出所 实际居住地 联系电话 考生加 分类别 本人申请下列11类加分种类的第类加分 考生签名:家长签名:2019年月日所附材料 1.2.3. 4.5.6. 相关部门 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审核人 2019年月日市教育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审核人 2019年月日2019年昆山市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种类说明 1.革命烈士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拥军保养科办理审核,符合要求的加30分. 2.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昆山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办理审核,符合要求的加10分. 3.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昆山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办理审核,符合要求的加10分. 4.少数民族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和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昆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宗教科办理审核,符合要求的加10分. 5.港澳户籍学生加分,需持本表及港澳地区永久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到昆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审核,符合要求的加10分. 6.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拥军保养科办理审核,符合要求的加20分. 7.1-6级伤残军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拥军保养科办理审核,符合要求的加20分. 8.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加分,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加分,需将本表及所属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交学校统一办理审核,符合要求的加30分.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加分,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子女加分,需将本表及所属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交学校统一办理审核,符合要求的加20分. 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子女加分,以及驻苏部队军人的子女加分,需将本表及所属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交学校统一办理审核,符合要求的加10分. 9.集体转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继续按转隶前政策执行,加分政策与第8点相同. 10.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昆山市公安局政治处办理审核,符合要求的加30分;
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昆山市公安局政治处办理审核,符合要求的加20分. 11.受到苏州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关材料到苏州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办公室办理审核,经认定符合要求后,获国家级表彰的,加15分;
获省级表彰的,加10分;
获苏州市政府表彰的,加5分. 附件3: 2019年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 考生加分名单汇总表 (样表) 序号 学校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加分类别 加分分值 备注 说明: 1. 加分类别 栏请按 加分种类说明 中的11类填写,如果是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则请在备注栏内写明少数民族全称,如 土家族 . 2.第11类的见义勇为必须是获得苏州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的. 3.此表请用Excel制作,于6月5日前发基础教育科顾桂根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