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22-10-29 |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2.26至2019.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
电话: 024-24263893 024-24263893(传真)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11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热源环保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明街8号 辽宁标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热源环保设备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占地面积1593平方米.本项目拟对2号热源厂现有9台锅炉进行除尘、脱硫改造.包括将现有的9台陶瓷多管除尘器拆除,在此用地上新建9台布袋除尘器;
将现有9台锅炉麻石脱硫塔全部改为碳钢喷淋脱硫塔,设置喷淋、防腐设施,脱硫工艺为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程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0万元,所占比例为100%.
1、噪声:项目已将产生噪声的设备置于封闭隔声房内,已采取有效减震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2、固体废物:项目脱硫系统产生的石膏与抓斗抓出与灰渣一起排放;
除尘器系统排下来的灰回收利用;
石灰石粉仓产生的粉尘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