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08-01
南皮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皮县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南皮县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皮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 南皮县2018-2019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改善环境质量,按照《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沧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基本思路 坚持目标导向、质量导向、问题导向,实施科学治理、精准治理、依法治理,严格禁止 一刀切 .以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切实解决突出大气污染问题为重点,以冬季清洁取暖、工业污染源治理、柴油货车管控、扬尘污染治理、差别化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工作为主攻方向,加强执法检查,严格督导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工作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

三、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产业名录. 2.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开展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新一轮 散乱污 企业排查工作,建立 散乱污 企业动态排查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标准.对排查出的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切实做到 两断三清 ;

列入整合搬迁类的,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列入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3.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铸造行业深度治理,2018年12月底前推进铸造行业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 4.加强排污许可管理.严厉依法打击无证排污违法行为.2018年12月底前按国家要求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将错峰生产方案载入排污许可证,已完成核发的,2018年10月底前,将相关错峰生产方案要求补充到排污许可证中.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5.有效推进清洁取暖.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实行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在优先保障2017年已经开工的居民和供暖锅炉 煤改气 煤改电 项目用气用电基础上,加快推进 双代 工程实施.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在清洁能源不能覆盖的区域积极推广洁净煤,健全供应保障体系,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完成散煤替代的区域,采取综合措施,防止散煤复烧. 加强煤质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对煤炭实际经营主体每月抽检全覆盖. 6.严控煤炭消费总量.2018年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较2017年削减0.3万吨. 7.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依法依规加大燃煤锅炉(含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淘汰力度.在2017年淘汰燃煤锅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全县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全部淘汰.2018年10月底前,完成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台65蒸吨. 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按照上级规定,2018年10月底前完成10蒸吨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台15蒸吨任务,认真做好10蒸吨以下燃气锅炉摸底和低氮改造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2019年完成全部燃气锅炉三分之二改造、2020年完成剩余燃气锅炉改造.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8.加快车辆结构升级.加快老旧车辆提前淘汰进度,自2018年10月1日起,县城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完善新能源车配套设施,加快充电桩建设.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中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 油改气 老旧燃气车. 9.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依托超限超载检查站点等,开展柴油货车监督抽查,对重型柴油车进行常态化管控.形成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对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工业企业、公交场站、长途客运站、施工工地等车辆集中停放、使用的重点场所,采取 双随机、一公开 等方式,开展入户监督抽测.积极开展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 制度)建设工作.通过随机抽检、远程监控等方式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做到年度全覆盖,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10.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并公布低排放控制区.低排放控制区禁止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对低排放控制区内使用的工程机械定期开展抽查.加大老旧工程机械淘汰力度. 11.强化油品监督管理.持续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8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对 黑加油站(点) 、 黑油罐车 、非法小炼油厂,要立即查封,并予以拆除,严防死灰复燃.对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油气回收装置的加油站(点),依法予以查封并限期整改;

对计量性能不合格加油机和质量不达标油品予以收缴或销毁.对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和在专项行动中阻碍执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严肃查处.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对生产、销售车用汽柴油进行质量监督抽检,抽检率达98%;

对储存、使用汽柴油进行质量监督抽检,逐年提高合格率.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2.强化扬尘综合管控.2018年10月底前,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并定期动态更新.继续深化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全面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严格做到 六个百分之百 .全县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实现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全县要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 文明施工 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

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严格道路扬尘管控.进一步增强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和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到2018年12月底,县城建成区达到75%以上. 13.严控秸秆、垃圾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县、乡、村秸秆禁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秸秆焚烧高架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涉农区域实现监控全覆盖.加强 定点、定时、定人、定责 管控,在大气督导检查过程中强化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检查,自2018年10月起,开展秋收阶段秸秆、垃圾禁烧专项检查. 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保持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6%左右. 14.控制农业氨排放.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对规模化养殖场,实施污染综合治理,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2018年年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五)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5.全面排查工业炉窑.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紧密结合,以建材、化工等为重点,涉及铸造、陶瓷、砖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建筑材料等行业,按照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9类,开展拉网式排查,于2018年10月底前建立详细管理清单,摸清工业炉窑使用和排放情况.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未列入排查清单中的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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