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22-11-01 |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固废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防范环境风险,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有关决策部署,突出 源头管控、安全处置、过程监管、防范风险 四个环节,以提升固废利用处置能力为重点,压实固废污染防治责任,着力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解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固废环境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固废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固废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固废监管体系,有效控制固废环境污染;
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能够基本满足需求,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中焚烧比例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源头管控 1.调整产业能源结构.加快推进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为发展方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落实《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减少低价值、难处理危废的产生量.(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配合,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工业固废资源化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应用,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2.提升源头管理水平.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鼓励有关单位开展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技术研发和应用.(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配合) 根据省级部署安排,推进危废 点对点 应用等改革试点,鼓励企业将有利用价值的危废降级梯度使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3.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支持引导企业参加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自行利用处理固废.对危废经营单位、危废产生量100吨以上的产废单位及其他固废重点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出并实施减少废物的使用、产生和资源化利用方案.鼓励危废产生量大的企业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牵头) 4.整顿高风险企业.开展危废 减存量、控风险 专项行动.对危废贮存量不降反升且当年未落实处置去向的年产废500吨以上的企业,以及累计贮存2000吨以上的化工企业,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5.严格涉危项目准入.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废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
从严审批我市无需求或能力已饱和的危废处置利用项目,以及危废产生量大、我市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项目;
新建危废年产生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必须自建利用处置设施,新(改、扩)建危废焚烧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不得低于1万吨/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按职责牵头) 6.加强产废项目环评管理.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细化建设项目固废属性鉴别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及合理性分析.对固废利用处置存在重大环境风险或未能落实危废减库存要求的企业,暂停其新增产废项目的环评审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7.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处置.根据国家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政策,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城区范围内覆盖.(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房产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
(二)提升末端安全处置能力 8.推进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开展技术攻关和试点示范推广,按规定落实税收、金融等鼓励政策,研究建立协同处置互惠政策,消除市场和制度瓶颈,鼓励依托规划保留的水泥窑企业、钢铁企业及火电厂的现有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固废.(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9.完善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落实全省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方案要求,将危废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全市重大环保公共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布局;
推动有条件的水泥、钢铁企业利用现有设施协同处置危废,作为本市危废处置能力的有效补充.至2020年,全市危废集中处置能力与需求基本相匹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规划资源局配合) 10.提升危废利用处置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危废利用、处置标准规范,加强技术培训交流,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积极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现有设施的自动化程度和运行稳定性,支持培育、引进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不断提升设施利用处置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11.推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全面摸清一般工业固废本地综合利用能力缺口,巩固国家资源综合利用 双百工程 示范基地建设成果,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扶持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建设,促进再生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落实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市工信局、发改委按职责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配合) 12.提升城市污泥处置能力.发挥现有火电厂、水泥窑企业积极性,重点推进大唐南京电厂等有条件的企业协同处置污泥能力建设,满足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应急处置需求.(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规划资源局、财政局、城建集团配合) 修订完善《南京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全市污泥处置中心设施建设,提升永久性污泥处置能力,防范和减少环境风险.(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规划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城建集团配合) 推进河道清淤底泥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处置,探索建立严格检测、合理分类、资源化处理体系,提升河道底泥安全利用水平和能力.(市水务局牵头,市城管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13.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南京市生活垃圾 十三五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