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22-11-01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彩色数码印刷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GYC2017014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9月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19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及条款)

2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第六章 项目需求

4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 国家税务总局彩色数码印刷机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彩色数码印刷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YC2017014

三、采购预算:300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五色生产型数码印刷机及印刷系统1台(套),免费全保服务期为5年.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印刷机生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要求供应商满足采购需求,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相关资质及技术实力.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我国境内生产的,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促进残疾人就业.

八、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1、领取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9月29日上午8:30--11:

00、下午2:00―4:30(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31室.

3、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自带U盘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与投标.

4、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3日9:0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9:30(北京时间)

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

4、 投标地址、

电话: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010-61986731

十、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联系人:李晓伟 张晓迪 联系

电话:010―61986731/61989732 传真:010―61989731 邮政编码:100053 十

一、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止.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2017年9月2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1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彩色数码印刷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GYC2017014 采购预算:300万元

2 采购内容 五色生产型数码印刷机及印刷系统1台(套),免费全保服务期为5年.

3 采购人名称及地址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4投标人资格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无5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6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及残疾人就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鼓励中小型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_8%,微型企业扣除8% .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给予相应价格扣除.

7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无8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9 投标有效期 12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7份,电子文件1份(包括.doc格式的word文件和扫描件两种形式)

1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7年9月22日至9月29日上午8:30-11:

00、下午2:00―4:30(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31室.

12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应于2017年9月29日下午5: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原件加盖公章).逾期提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4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www.chinatax.gov.cn)

15 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开标时间、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3日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 投标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联系电话010-61986731

16 信用记录审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

17 评标方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为30分,其他因素分值为 70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第三章.

18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 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账户信息:收款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银行帐号: 11001079300056000377-0010 开户银行: 建行北京万寿路支行

一、 总则1.预算资金及来源 1.1 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立项. 1.2 项目预算资金300万元,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预算. 2.合格的投标人 2.1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印刷机生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要求供应商满足采购需求,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相关资质及技术实力.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我国境内生产的,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4符合本项目的其他要求. 3.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3.1 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产品和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不包括关境外),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服务. 3.2 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节能、环保、进口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认证等管理规定). 3.3 合格的产品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包括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及与信息处理和交流有关的硬件、配套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等. 3.4 合格的服务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与所投产品相关的所有服务. 3.5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起诉.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方法及标准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及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业务技术需求 6.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澄清.疑问提交时间及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于投标人提出的疑问,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6.2 如有需要,采购人也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6.3 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并以纸质文件、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纸质文件、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5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编制 7.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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