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22-10-28
嘉开管发[2018]23号 关于印发《嘉明开发区工贸行业2018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发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有效防范和遏制涉爆粉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东昌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贸行业2018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东昌安委办发【2018】33号)的要求,开发区继续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行动,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嘉明开发区工贸行业2018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聊城嘉明开发区 2018年4月9日 嘉明开发区工贸行业2018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工作,严防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依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等有关标准规定和东昌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贸行业2018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东昌安委办发【2018】33号)的要求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巩固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全面辨识粉尘爆炸风险,结合《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深入排查治理粉尘爆炸事故隐患,建立双重预防长效机制,加大整治力度,彻底消除工贸行业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重点 以开发区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粉尘涉爆企业为重点,特别是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金属制品加工、木(纸)制品和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加工粉尘企业及2017年以来发现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粉尘涉爆企业.

三、整治主要内容

(一)基础管理 1.企业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风险辨识、评估和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定期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检查,检查记录台帐及落实闭环管理情况. 2.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企业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

4.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及防火标志设置情况.

(二)现场管理 按照《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全面整治四个方面十项重大事故隐患: 1.建构筑物: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除尘系统: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3.防火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4.粉尘清扫: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四、整治步骤及方式 开发区管委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开发区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4月3日-4月30日).各粉尘涉爆企业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自查表》(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措施、粉尘清扫四个方面的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改清单,逐项制定落实整治措施,并于4月底前报所在地安委会办公室和主管部门.

(二)核查摸底(5月1日-5月31日).在企业自查和省前期异地执法检查基础上,开发区各部门要全面查漏补缺,进一步核实粉尘涉爆企业尤其是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涉粉尘作业人数指:可能受到粉尘爆炸伤害的最多作业人数.主要区域包括: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除尘管道通过的建构筑物,与爆炸危险场所毗邻且未设置隔离设施的区域)的企业底数,督促问题企业整改到位,并如实认真填报《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附件3)和《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加工类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附件4),做到 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 .

(三)检查(6月1日-9月30日).在企业自查自纠和调查摸底基础上,开发区各部门要结合企业上报的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台账,按照《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2),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企业落实粉尘防爆各项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对照企业上报的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台账,进行全面执法检查,要同步强化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10人及以上涉爆粉尘企业的检查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中介机构对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重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整改消除十项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整治期间,省安委办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区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和核验,对企业底数不清、台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同时,10月份省安委办将组织开展市际交互核验工作,将抽查2个以上县(市、区),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量大面广,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极易导致群死群伤.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和企业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安排,层层抓好落实.

(二)强化教育培训.开发区要积极联系区安监局认真组织开展粉尘防爆安全培训工作,认真制定培训计划,细化培训内容,通过召开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粉尘防爆安全监管业务能力,保障监管人员的检查效能.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扎实做好企业内部安全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重点学习《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等国家标准规范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等内容,使员工掌握粉尘防爆风险和作业要求.要利用微信、网站、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扩大粉尘防爆安全宣传途径和范围,普及粉尘防爆安全常识,防范遏制粉尘爆炸事故.

(三)严格执法处置.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在顶格处罚的基础上,还要进行通报、曝光,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通过强力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涉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十项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顶格处罚,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不落实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工作要求、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整改无望或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四)统筹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融入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计划等工作中,督促企业全面辨识粉尘防爆风险因素,制定风险管控清单,落实风险管控责任,严格排查事故隐患,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五)加强调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开发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开发区管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上报有关材料.对工作不重视、开展不扎实和不按时上报情况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附件: 1.粉尘涉爆企业安全自查表 2.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 3.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4.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加工类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5.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整体情况调度表 附件1 粉尘涉爆企业安全自查表 企业名称 地址 总人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粉尘种类及安全状况信息 所属行业 生产加工涉及可粉尘产品 粉尘种类 粉尘爆炸特性(爆炸下限) 粉尘生产作业区域面积 粉尘作业人数 选用粉尘防爆安全除尘系统(台/套) 是否由专业机构或专家会诊 干式布袋 旋风 湿式 未选用防爆安全除尘设备 无配置除尘设备 自查情况 序号 项目 安全要求 安全要求依据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1 建构筑物 1.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厂房建(构)筑物的防火安全必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单层厂房的,屋顶应当采用轻型结构;

设置在多层厂房内的,厂房建筑物应当采用是框架结构.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1.3 厂房建筑物内设有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区,建筑物与居民区、教育、医院、商业等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消防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 1.4 厂房内存在金属粉尘爆炸危险的区域不得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危险化学品仓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1 建构筑物 1.5 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区应与其它加工方式作业区,按防火分区进行隔离(如:铝镁制品打磨抛光与电焊气割作业分区隔离、木制品加工与喷漆作业分区隔离等).粉尘涉爆区应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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