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22-10-29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充分调动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工程系列各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分别为中级:工程师,副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正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 工程系列分为五个专业: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煤炭工程、安全与环保、管理工程.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凡申报工程系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 学历和资历要求 以下规定学历含后续学历,但后续学历须毕业后满1年方可申报.
(一)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可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三)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1. 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后,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及以上;
2.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
3. 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第六条 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 具体要求参照《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的规定》. 第七条 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在评审期内年度工作业绩考核为良好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 第八条 培训经历要求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在评审期内每年参加相关专业学习培训累计达到72学时,并取得有效相关证明,可申报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在评审期内参加相关专业学习培训累计达到150学时,并取得有效相关证明,可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第三章 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第九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一)了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规章制度.
(二)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或工作领域)有一定的研究.
(三)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水平、发展趋势和市场信息.
(四)了解相关专业及现代企业管理等有关专业知识.
(五)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撰写过以下作品之一:
1、在有 ISSN 刊号(国际统一刊号)或 CN 刊号(国内统一刊号)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过1篇及以上本专业学术或技术论文(必须为独立撰写或合著第一作者);
2、作为主要参与者,出版过1本有 ISBN 统一书号的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3、作为主要参与者,编写或修订1册及以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教材、技术手册. 第十条 工作能力要求
(一)从事动力工程及电气工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和条件3至5之一:
1、掌握本专业设备、系统和设施的性能及运行(调试、测试)参数和本专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并能正确运用,且能独立承担本专业有关工作.
2、具有独立分析本专业设备、设施、系统运行状况的工作能力,曾独立完成本专业比较复杂的技术项目;
或直接参加本专业一般技术难度项目的全过程;
或能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一般生产事故.
3、具有四年以上本专业工作实践,能编制生产、调度、检修、技改、设计、调试、经济运行等一般技术难度的方案.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组织和指导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独立撰写本专业有关技术报告.
5、具备独立承担发电机组运行、设备检修维护、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产品设计开发和现场安装调试等工作的主岗以上、施工组长以上、分项负责人以上的能力.
(二)从事煤炭工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和条件3至5之一:
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能正确运用和执行本专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有独立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2、具有独立分析本专业设备、设施、系统运行状况的工作能力,保证生产安全经济运行,能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一般生产事故,避免较大财产损失.
3、具有四年以上本专业工作实践,能编制生产、调度、检修、技改、设计、调试、经济运行等一般技术难度的方案.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组织和指导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独立撰写本专业有关技术报告.
5、具备独立承担煤矿设备运行、检修维护、工程项目管理、现场安装调试等工作的主岗以上、施工组长以上、分项负责人以上的能力.
(三)从事安全与环保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和条件3至5之一:
1、熟悉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政府有关工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掌握企业安全管理标准、方法和环境监测、治理的基础知识及专业标准,并能正确运用,且能独立承担本专业有关工作.
2、具有做好企业设施、设备安全性调查、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技术方案的能力;
或能够向政府环保管理部门正确反映、协调并解决涉及本企业利益的环保问题.
3、具有四年以上本专业工作实践,能编制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一般技术难度的方案.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组织和指导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独立撰写本专业有关技术报告.
5、具备独立承担环保设施运行、检修维护、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产品设计开发和现场安装调试等工作的主岗以上、施工组长以上、分项负责人以上的能力.
(四)从事管理工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和条件3至5之一:
1、掌握与所从事工作有关的设备、设施性能、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并能正确运用,且能独立承担本专业有关工作.
2、能够独立完成本专业比较复杂的管理项目,能够提出解决所从事专业难题的方案.
3、具有四年以上本专业工作实践,熟悉电厂主要设备性能和电厂建筑物结构,电厂建设流程等业务.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组织和指导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独立撰写本专业有关技术报告.
5、具有独立承担项目实施管理、工程合同管理、投资控制管理、信息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计划管理、物资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等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第十一条 工作业绩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业绩:
(一)从事动力工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专业工作中最近2年无直接责任事故的基础上,必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提出本专业技术建议并被采纳,经实践证明对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或企业安全生产有促进作用;
或在生产中,发现过影响安全生产的本专业较大隐患且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提出过具有参考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效果显著;
或在项目建设中,提出过本专业具有参考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效果显著;
2、在设备、设施检修或修造,或项目建设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