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22-10-29 |
招标文件编号 2.工程综合说明 3.招标内容 4.报价范围 5.交货期 6.交货状态 7.交货地点 8.付款方式 9.质保期(保用期)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适用范围 名词解释 合格的投标人 其它 招标文件 投标资格文件 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投标文件的组成、签署及份数 1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2.资格审查 13.投标、开标 14.投标文件的澄清 15.评标组织,评标原则 16.定标准则 17.中标通知及合同签订 18.重大偏差 19.细微偏差 20.联系方式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1.技术规范书总则 2.电缆技术要求 3.配电柜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设备投标文件 附件1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价格明细表 附件2 供货明细表 附件3 偏离表 附件4 业绩表 附件5 服务承诺及其它优惠条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山东胜邦塑胶有限公司对电缆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电缆及配电柜. 2.2工程概况:山东胜邦塑胶有限公司技改扩产,配套用电缆及配电柜. 2.3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内容 电缆一批和配电柜两台.(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 4.报价范围 4.1电缆及配电柜. 4.2包装、运杂费;
4.3保险、税金、管理费;
4.4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4.6注明电缆及配电柜单价及总价格(含运杂费、指导安装费);
4.7总报价应包括上述各项,如果某项未报,将被视为含在总报价之内. 5.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天达到交货状态,并按招标方指定时间进行指导安装.因设备急用,投标人也可自行申报最短交货期. 6.交货状态 按合同约定状态交货. 7.交货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南二路226号. 8.付款方式 9.质保期(保用期) 按自签署验收报告投入运行之日起 12个月,由投标人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包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电缆及配电柜的指导安装、试运行及其相应服务. 2.名词解释 2.1.招标人―系指山东胜邦塑胶有限公司;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招标电缆及配电柜的制造商或供货商,投标人中标后为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中为供方;
2.3.入围投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入综合评审阶段或需进一步澄清确认的投标人;
2.4.需方―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中标合同的单位;
2.5.电缆及配电柜―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的货物及其相应配件;
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方须承担的咨询、调试、技术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及相应资格提供招标内容的制造商;
3.2.制造商要有3年以上的电缆及配电柜销售史. 3.3 投标人需具有相关的设计制造许可证书. 3.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3.5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6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3.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章条例. 4.其它 4.1.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权力和义务. 4.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5.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四个部分及其附件. 6.投标资格文件 6.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式二份(必须法人亲笔签名,并写明授权权限与时效)、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3.设计制造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认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复印件;
6.4.获奖产品的证书;
6.5.提供相应投标设备的近期业绩表;
6.6提供招标电缆的国标证明书;
6.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的原件. 7.投标文件 7.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山东胜邦塑胶有限公司电缆及配电柜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填报齐全,其综合说明根据要求对应阐述. 7.2.投标人必须对《投标电缆及配电柜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明细表》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清楚,若表中一项或几项本厂不产,可采购其它厂家,但需注明厂家名称及品牌. 8.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应于2013年1月16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同招标人联系,书面提出需解答的问题(一式两份),并以招标人的书面答复为准. 9.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9.1. 在2013年1月14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正;
9.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0.投标文件的组成、签署及份数 10.1.投标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属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亦应装订在招标文件中,另外资格审查时仍需提交. 10.2.投标文件(含表格部分)由投标人按规定栏目填写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加盖公章,并由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章方为有效. 10.3.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10.4.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效.若投标人中标则其将在合同期内有效. 10.5.投标文件须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中文与英文不符以中文为准. 1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1.投标人应把投标文件装入纸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章. 11.2.装投标文件的纸袋上应写明: 招标人:山东胜邦塑胶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电缆及配电柜 投标人名称: 注明 开标时才能启封 字样. 13.投标、开标 2012年12月31日前投递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参加会议的人员中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凡不按时按要求参加会议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招标人定于2013年1月17日上午10:00召开开标会. 投、开标地点:山东胜邦塑胶有限公司(山东省东营市南二路226号)会议室.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 13.1.开、评、定标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依法进行. 13.2.宣读顺序:随机. 13.3.宣读方式:在监标人监督下由招标人唱标员宣读. 14.投标文件的澄清 14.1为利于评标审查,公开开标后,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可随时请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咨询和必要的解释说明. 14.2投标人对澄清的答复以书面材料为准. 14.3澄清的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评标组织,评标原则 15.1.由招标人组织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人进行审查、质疑、评审,确定入围投标人. 15.2.评标原则及方法: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 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采用 综合评定法 进行评标. 15.2.1.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定,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5.2.2.评标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5.2.3.评标时主要对投标人的以下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 15.2.3.1投标价格;
15.2.3.2所投产品的质量、品牌、适用性、技术水平、结构形式、性能特点与稳定性;
15.2.3.3详细技术参数;
15.2.3.4付款方式;
15.2.3.5设计、加工制作整体方案的合理性,配套设备的齐全性;
15.2.3.6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15.2.3.7中标后服务情况(含交货时间、指导安装及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15.2.3.8产品质保期;
15.2.3.9 获奖及专利情况;
15.2.3.10设计制作业绩;
15.2.3.11投标的其它优惠条件. 15.2.4.评标委员会采用 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并且投标报价合理、付款方式最优惠 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 15.2.5.招标人结合考察情况,进行商务谈判后,最终决定中标人. 15.3.保密 15.3.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意向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 15.4.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者中标. 16.定标准则 16.1.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16.2.资格最终审查 16.2.1.招标人将审查中标候选人单位的财务、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履行合同. 16.2.2.如果确定该投标人无法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人将在其他入围投标人中挑选中标人. 16.3.招标人具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16.4.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人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17.中标通知及合同签订 17.1.评标结果将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通知所有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17.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应于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方签订中标合同. 17.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8.重大偏差 18.1.没有按招标文件时间要求提供标书的;
18.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公章的;
18.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8.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8.5.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不是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
18.6.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以书面方式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供或者拒不提供的;
18.7.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为公平评标向投标人索要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投标人拒不提供的;
18.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8.9.低于成本价的;
18.10.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没有按前款第二部分 18.11条密封与标记的投标文件;
18.12.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评标工作,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本条规定所列内容,即为废标的有关规定. 19.细微偏差 19.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9.2.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的表述不一致;
19.3.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绝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价. 20.联系方式 所有有关本招标文件的函电按下列通讯录联系: 技术咨询:山东胜邦塑胶有限公司
电话:0546-8187277 传真:0546-8180158 联系人: 刘厂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技术规范书总则 1. 本技术规范书是招标文件中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条款一起使用,如招标文件其它章节的规定与技术规范书规定不符时,应以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为准. 2. 投标者制作电缆及配电柜的技术规范,应与标书中所附技术规范的要求相一致.如有偏离投标者应填报《技术规范偏离表》说明与规定的技术规范的具体偏离情况. 3.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电缆及配电柜的运输费用. 4. 对于需由招标人安装或校准的货物,投标人要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以说明正确的安装和校准方法. 5. 由投标人负责指导安装和校准的设备.其指导安装费用和由投标人提供的安装附加设施、器材(不包括土建)费用应包括在总报价中.需招标人应提供的附加设施、器材应列表说明名称、产地、性能、用途、数量和单价. 6.电缆及配电柜的制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