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8-01 |
科学制定好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对指导长治市 十三五 时期环保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山西省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15〕26号)对各地市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的部署和安排,并与《长治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协调,编制本规划. 目录1 十二五 规划实施情况
1 1.1 十二五 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1 1.2 十二五 期间环境状况
10 1.3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状况
41 1.4 十二五 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44 1.5 十二五 期间环保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51 2 十三五 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53 3 规划总则
57 3.1 指导思想
57 3.2 基本原则
57 3.3 规划范围和期限
59 3.4 目标指标
61 4 重点任务
65 4.1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主要任务
65 4.2 水环境质量改善主要任务
72 4.3 土壤环境保护任务
83 4.4 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
94 4.5 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任务
97 4.6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任务
103 5 重点项目及投资
108 5.1 十三五 期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重点项目及投资
109 5.2 十三五 期间水环境质量改善重点项目及投资
109 5.3 十三五 期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及投资
111 5.4 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项目及投资
111 5.5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及投资
112 6 保障措施
114 6.1 强化规划考核,促进规划实施
114 6.2 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先行先试创新环境保护机制
115 6.3 加强规划改革 推进多规合一
118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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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表
120 附表1 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工程
120 附表2 电力行业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122 附表3 钢铁行业脱硫除尘改造工程
124 附表4 焦化行业脱硫脱销除尘改造工程
125 附表5 水泥行业脱硝除尘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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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表
127 附表6 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
127 附表7 良好水体生态保护工程
127 附表8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128 附表9 未达标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129 附表10 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
130 附表11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31 附表12 再生水利用工程
132 附表13 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
134 附表14 工业企业废水处理工程
134 附表15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135 附表16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135
(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表
136 附表17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136 附表18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136 附表19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137
(四)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工程表
138 附表20 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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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表
139 附表21 医疗废物处置工程
139 附表22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139 附表23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
140
(六)环境监管能力基础保障工程表
141 附表24 环境监测与分析能力建设
141 附表25 环境预警与应急能力建设
141 附表26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41 附表27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142 附表28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144 1 十二五 规划实施情况 1.1 十二五 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1.1.1 总量控制指标 十二五 规划目标: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7.31%和11.30%,全市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0.08%和14.80%,全市烟(粉)尘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21.56%. 十二五 完成情况: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分别为11.3667万吨、10.5869万吨、18.5288万吨、3.6763万吨、0.4931万吨,全部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具体情况见表1-1. 表1-1 十二五 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目标指标 十二五 规划目标 2015年现状 十二五 目标 完成情况 SO2排放总量(万吨) 低于13.54 11.37 完成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万吨) 低于11.56 10.59 完成 烟(粉)尘排放总量(万吨) 低于20.33 18.53 完成 COD排放总量(万吨) 低于4.39 3.68 完成 氨氮排放总量(万吨) 低于0.51 0.49 完成 1.1.2 水环境污染防治指标 十二五 规划目标:到2015年,全市地表水劣V类水质断面个数减少2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75%,市、县两级城市污水回用率分别达到40%和20%. 十二五 完成情况:2015年,长治市地表水劣V类水质断面个数为2个,完成规划目标;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75.2%,完成规划目标,市、县两级城市污水回用率分别为32.24%和8.46%,未完成规划目标. 表1-2 十二五 水环境污染防治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目标指标 十二五 规划目标 2015年现状 十二五 目标 完成情况 地表水体劣V类监测断面个数 4个 2个 完成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水质达标率(%) 100% 100% 完成 县级以上城市污水 处理厂负荷率(%) 75% 75.2% 完成 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 市级 40% 32.24% 未完成 县级 20% 8.46% 未完成 1.1.3 大气与声环境污染防治指标 十二五 规划目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评价,长治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I级标准的天数达到127天;
长治市和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II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
长治市区环境空气污染物年均值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长治市区空气污染指数低于1.5.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长治市区域昼间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 长治市建成区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85%,潞城市建成区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85%, 蓝天碧水扩容提质工程 县集中供热率达到70%,沁县和平顺县建成区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50%;
长治市建成区城市气化率达到95%, 蓝天碧水扩容提质工程 县气化率达到85%,沁县和平顺县建成区气化率达到75%. 十二五 完成情况: 由于从2013年开始,长治市主城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作为评价标准,与 十二五 规划制定时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相比评价体系发生了变化,故将2015年监测数据按照旧标准进行计算评价.2015年长治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I级标准的天数为23天,未完成规划指标;
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II级标准的天数为355天,完成规划指标;
长治市区环境空气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达标率为66.7%,未完成规划指标;
长治市区空气污染指数为2.36,未完成规划指标. 2015年,长治市区域昼间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完成规划指标. 长治市建成区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87.5%,潞城市建成区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88.1%, 蓝天碧水扩容提质工程 县集中供热率达到83.45%,沁县和平顺县建成区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63.1%,均完成规划指标;
长治市建成区城市气化率达到93.01%, 蓝天碧水扩容提质工程 县气化率达到87.9%,沁县和平顺县建成区气化率达到79.38%,未完成规划指标.具体见表1-3. 表1-3 十二五 大气与声环境污染防治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目标指标 十二五 规划目标 2015年现状 十二五 目标 完成情况 备注 长治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I级标准的天数 127天23天 未完成 十二五 规划制定时对空气质量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故将2015年监测数据按照此旧标准进行计算评价. 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II级标准的天数 高于300天355天 完成 长治市区环境空气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达标率(%) 100% 66.7% 未完成 长治市区空气污染指数 低于1.5 2.36 未完成 长治市区域昼间声环境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