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8-01 |
10 万吨革基布产能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审查意见 浙江云中马布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浙江云中马布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革基布产能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单位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云中马布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革基布产能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及专家组评审意见等相关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原则同意《环评报告书》结论.你单位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环保措施等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二、项目位于松阳县王村工业区丽安环路
2 号,在原有厂区内对企业现有年产
33000 吨革基布生产线项目进行扩能、技术改造.项目新增部分染色机、定型机、开幅机、拉毛机等设备,采用目前成熟的加工工艺(传统革基布生产工艺),新增湿拉毛工艺及色丝直拉工艺等先进工艺,形成年产
10 万吨革基布的生产能力.同时实施锅炉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等.项目总投资1376 万元.
三、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你单位应本着 以新代老 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周围环境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区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质保护.严格按《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合理处置各类废水;
厂区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范围内污水管网要以 明渠明管 或 架空敷设 的方式设置,做好车间等地面的防渗、防漏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操作规程,尽量减少跑、冒、滴、漏;
加强项目水循环利用;
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标准后纳入园区管网,部分经深度处理后回用;
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按规范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按《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减少车间、污水处理厂废气无组织排放;
定型废气等经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燃煤锅炉烟气执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中相关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待项目区域具备条件后,采用集中供热或天然气;
污水处理站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3类标准要求,西厂界执行4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固废应尽量回收利用;
普通固废必须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妥善收集、贮存,不得露天随意堆放;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做好防渗漏措施,建立规范化转移、贮存台帐等,并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理.
四、企业必须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各类资源的消耗量和污染物的产生量,确保各项工作达到总量控制和减排要求.同意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目标.项目总量控制由松阳县环保局根据区域总量控制要求进行替代平衡解决.
五、根据环评报告书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业主按照当地政府及卫生、安全生产、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六、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你单位应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做好各类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保养维护. 你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修编;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须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应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以上意见和《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确保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须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该项目审批后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松阳县环保局负责.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2日 抄送:丽水市经信委、丽水市环境监察支队,松阳县环保局.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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