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22-11-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万科兰峰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沈阳万科兰峰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7年2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项目名称D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D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D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D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D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D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D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D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万科兰峰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沈阳万科兰峰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肖劲 联系人周巍 通讯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60-8甲号 联系电话

13386836661 传真―― 邮政编码

110000 建设地点 沈阳市于洪区千山西路19号 立项审批部门 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沈于发改备[2016]61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房地产开发经营 K701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4143.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7242.9 总投资 (万元)

45914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77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比例 0.1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7年9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建设项目概况 万科兰峰苑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千山西路19号,由沈阳万科兰峰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工程总投资45914万元,总占地面积24143.0m2,总建筑面积60545.30m2(地上建筑面积:48724.74m2,地下建筑面积:11820.56m2).新建建筑共计12栋及地下室3处,详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和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书. 本项目建成后商业网点由建设单位外售独立经营,本次环评仅对商业网点及与环保有关的土建设施提出要求,并对商业网点给排水量和生活垃圾产生量进行核算,商业网点经营前应根据具体项目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和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优化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沈阳万科兰峰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核工业二四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万科兰峰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有关条款的决定中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

根据《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中相关规定要求,建设项目不在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之列,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与生态红线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沈阳市第一批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113号)等相关文件,沈阳市划定了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等生态红线区.对照《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明细表》,本项目不在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的要求.

4、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西,丽江街东.项目区内无国家需要保护的文物,未发现有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不存在沈阳市饮水保护区.根据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所在区域规划为居住用地,本项目用地与规划相符.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从土地利用、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周围环境情况等方面内容加以论述. (1)土地利用:本项目为新建房地产项目,周围均为居民住宅,因此从用地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合理. (2)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噪声1类区域.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因此,从环境功能区划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合理. (3)周围环境:项目四周均为居民住宅,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因此,项目选址从周围环境特征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从土地利用、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周围环境情况方面分析是合理的.

6、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千山西路19号,四角地理坐标为(北纬41°52'

18 东经123°23'

48 、北纬41°52'

18 东经123°23'

54 、北纬41°52'

14 东经123°23'

55 、北纬41°52'

13 东经123°23'

48 ).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项目北侧为居民住宅,南侧为居民住宅,西侧为丽江街,隔街为华锐桃源欣城居民小区,东侧为长江北街.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项目周围环境详见附图2,项目周围环境照片详见附图3.

7、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45914万元人民币,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4143.0m2,总建筑面积为60545.30m2.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网建筑及地下停车场.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724.74m2,地下建筑面积11820.56 m2,综合商业比例8.61%,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为29.2%,绿化率为30%.项目内共建设12栋建筑物及地下室3处,其中10栋普通住宅(1#~8#普通住宅为-1~6F层建筑,9#~10#普通住宅为-1~26F层建筑,底层为商业、居家养老、物业管理用房和地下设备夹层),S1#为2F商业建筑及环卫设施、S2#为3F商业建筑,1栋DX1#地下停车场及地下设备间,1栋DX2#地下停车场,1栋DX3#地下设备间.项目内居住户数为367户(1175人),共设384个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157个、地下停车位227个.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4. 表1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1 规划用地面积 m2 24143.0

2 总建筑面积 m2 60545.30

3 地上建筑面积 m2 48724.74 普通住宅 m2 44129.83 商业建筑 m2 4156.17 配套公建 m2 438.74 其中 居家养老 m2 97.48 物业管理 m2 198.08 环卫设施 m2 143.18

4 地下建筑面积 m2 11820.56

5 容积率 ―― 2.0

6 绿地率 %

30 7 建筑密度 % 29.2

8 商业比例 % 8.61

9 总户数 户367

10 居住总人数 人1175(3.2人/户)

11 机动车停车位 个384 其中 地上停车位 个157 地下停车位 个227 项目组成一览表详见表2. 表2 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设施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主体 工程 普通住宅 m2 44129.83 1#~8#为-1~6F,高17.70m.9#~10#为-1~26F,高度78.30m~79.85m. 配套工程 商业建筑 m2 4156.17 9#~10#住宅底层为商业;

S1#、S2#为商业建筑 物业管理用房 m2 198.08 位于10#住宅一层、二层 居家养老 m2 97.48 位于9#住宅一层 环卫设施 m2 80.59 位于S1#一层 地下停车场 m2 7927.00 / 公用 工程 生活水泵房 个1市政管网供水,泵房位于9#南侧地下室 消防水泵房 个1开闭站 个1位于园区东北角靠近红线处,市政电网引入小区 变电所 个21个自维变电所,1个局维变电所,均位于地下车库设备间内4#楼南侧地下;

柴油发电机房 个1位于9#楼北侧地下室内,排气方向为北侧,高度6.75m 换热站 个1沈阳市兴合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供暖,换热站位于9#楼南侧地下室内 环保 工程 化粪池 个110#住宅楼北侧,容积150m3化粪池.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后,最终排入沈阳北部污水处理厂 商业网点独立内置烟道 个2预留商业网点独立内置烟道 商业网点预留隔油池 个110#楼北侧 垃圾房 个1S1#商业建筑内

8、主要能源消耗 本项目能源消耗表详见表3. 表3 主要能源消耗情况 名称 单位 消耗量 备注 电万KWh/a 64.30 按6KW/d・户*0.8,按每年365天计 水万t/a 7.62 住宅按150L/人・d计,按每年365天计;

商业网点用水按5L/ m2・d,每年按365天计;

绿化用水按4L/ m2・d,每年150天计;

管道燃气 万m3/a 8.04 按0.5m3/d・户*1.2计,按每年365天计

9、公用工程 (1)供水 本工程水源为城市自来水,建设项目供水由市政管网提供,项目内设置1座生活水泵房、1座消防水泵房,泵房均位于9#楼南侧地下室,位于住宅主体建筑之外,消防泵房距离最近9#住宅楼约2m.满足沈环保【2005】1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生活及消防水泵房位置详见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 (2)排水 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用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排水管网,排入沈阳北部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设置1个化粪池,位于10#楼南侧,化粪池位置详见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 (3)供暖 本项目供暖拟由沈阳市兴合热力供暖有限公司北飞热源厂提供,该供热公司位于于洪区沈辽路123号,北飞热源厂位于黄河北大街130-18甲.沈阳市兴合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主要从事热力生产与供暖服务,供热锅炉房5座,换热站约40座.供暖区域分布在铁西、于洪两区.其中北飞热源厂现有3台40t/h热水锅炉.烟气中的SO2脱硫采取氧化镁湿式脱硫法处理,脱硫效率不低于90%,烟尘采用布袋除尘设施,除尘效率为99.9%,经处理后烟气经50m烟囱排放.最终达到总锅炉容量120t/h.该公司总供暖面积可达200万m2,供热余量40万m2,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 本项目自建1座换热站,换热站位置位于9#楼南侧地下室内,位于住宅主体建筑之外,距离最近住宅9#楼约7m,满足沈环保【2005】1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详见供暖协议,本项目不自建锅炉房.换热站位置见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 (4)供电 用电由市政电网引入小区,由变电所提供给用户.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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