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22-11-01 |
序号 审查意见 修改说明
1 应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的要求调整评价思路,应调查当地土地复垦的规划,说明本项目是否符合上述规划.应核实本项目占地的类型和数量,分析、论证本项目占用林地是否满足土地复垦条例的要求.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的要求调整了评价思路见P1-P3页,调查了灵石县土地复垦的规划,说明了本项目与规划的符合性见P4-P6页.核实了本项目占地的类型和数量见P6页,根据灵石县林业局灵林资函【2018】37号文件,本项目用地总面积为4.8896公顷,其中涉及林地面积1.77公顷,现地类现状全部为未成林造林地,本项目属于土地整理项目,利用煤矸石作为填充物,造出合格的可耕种土地,且灵石县林业局已同意该项目使用该地块,据此分析、论证了本项目占用林地满足土地复垦条例的要求见P4-P5页及附件.
2 核实和规范本项目环评工程内容组成表,主体工程应突出土地复垦工程特点安排,对配套的防洪和防止水土流失的工程应进一步细化. 核实和规范了本项目环评工程内容组成表,主体工程突出了土地复垦工程特点安排,对配套的防洪和防止水土流失的工程(如拦洪坝、排洪涵洞、截水沟、马道排水沟、消力池等)进一步细化了介绍见P27-P28页.
3 应注明利用矸石造地的边界和范围,注明配套防洪和防止水土流失设施,核实造地数量,落实造地后土地的具体利用方式和种植作物的种类.补充完成本项目土地复垦后的总平面布置图. 注明了利用矸石造地的边界和范围,注明了配套防洪和防止水土流失设施见P30-P31页,核实了造地数量见P28页,落实了造地后土地的具体利用方式和种植作物的种类见P46-P47页.补充完成了本项目土地复垦后的总平面布置图见P105页.
4 补充本项目土地复垦所需矸石量的估算依据,落实本项目需求煤矸石的来源. 补充了本项目土地复垦所需矸石量的估算依据见P26页,落实了本项目需求煤矸石的来源见P32-P34页.
5 细化本项目取土场的工程介绍,核实可取土量和具体的取土方案、附取土场工程布置图. 细化了本项目取土场的工程介绍见P28页,核实可取土量和具体的取土方案见P44-P45页、附上了取土场布置图见P24页.
6 细化配套运输道路的工程内容介绍,说明主要技术参数和施工工艺,分析环境影响,完善环境保护措施. 细化了配套运输道路的工程内容介绍,说明了主要技术参数和施工工艺,分析了环境影响,完善了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见P59-P60页.
7 明确评价区所有村庄水井的水位、含水层类型和供水现状,说明本项目的目的含水层,补充评价区饮用水源地的分布,规范和完善地下水保护目标. 明确了评价区所有村庄水井的水位、含水层类型和供水现状见P23页、P73页,说明了本项目的目的含水层见P79-80页,补充了评价区饮用水源地的分布,规范和完善了地下水保护目标见P71-P74页.
8 进一步核实项目占用林地的性质、范围、面积;
核实生态现状图件,细化评价区生态现状调查内容,落实区内有无受国家和山西省保护的动植物种类.核实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进一步核实了项目占用林地的性质、范围、面积(本项目用地总面积为4.8896公顷,其中涉及林地面积1.77公顷,现地类现状全部为未成林造林地);
核实了生态现状图件,细化了评价区生态现状调查内容见P100-P105页,落实了区内无受国家和山西省保护的动植物种类见P83页.核实了生态环境评价范围见P22页、P102-P104页.
9 更新和完善相关环评依据. 更新和完善了相关环评依据见P11-P13页.
10 细化土地复垦、取土场和运输道路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补充本项目典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细化本项目生态恢复的具体工程内容、恢复指标和完成时限. 细化了土地复垦、取土场和运输道路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见P52-P56页,补充了本项目典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见P105页.细化了本项目生态恢复的具体工程内容、恢复指标和完成时限见P63-P65页、P121-P122页.
11 补充防止地下水污染的环境保护措施. 补充了防止地下水污染的环境保护措施见P119-P120页.
12 分析拟利用的大气现状监测资料的可用性,核实利用的大气现状环境监测结果,进一步核实本项目无组织源强,核准大气影响预测结果. 分析了利用的大气现状监测资料的可用性,核实了利用的大气现状环境监测结果见P91-P95页,进一步核实了本项目无组织源强,核准了大气影响预测结果见P111-P114页.
13 调查、落实本项目实际占地的生态环境现状,核准相应的生态环境遥感解译图件,明确本项目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和环境可行性. 调查、落实了本项目实际占地的生态环境现状见P85-P87,核准了相应的生态环境遥感解译图件,明确了本项目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和环境可行性P100-P104页、P111页、P120-P122页.
14 按照地下水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重新进行地下水评价工作. 按照地下水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重新进行了地下水评价工作见P115-P120页. 目录
第一章 概述11.1项目建设背景及概况
1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3 1.3 项目选址及相关政策判定结果
4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8 1.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9
第二章 总则10 2.1 编制依据
10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2 2.3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重点
17 2.4 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区
20
第三章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25 3.1 建设项目概况
25 3.2 公用工程
34 3.3 土地复垦质量要求与复垦措施
35 3.4 工程产排污环节分析
48 3.5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51 3.6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55
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
65 4.1环境现状调查方法
65 4.2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5 4.3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82 4.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90 4.5区域污染源调查
110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11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11 5.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15
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28 6.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28 6.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31 6.3环保投资估算
137
第七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38 7.1 环境管理
138 7.2环境监测
140 7.3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
141
第八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43 8.1 社会效益分析
143 8.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43 8.3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146
第九章 结论147 9.1 建设项目概况
147 9.2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147 9.3 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148 9.4 环境影响分析
149 9.5 公众参与
150 9.6 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50 9.7环境损益分析
150 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50 9.9 总结论
151 附件附件一: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二:灵石县发展和改革局 编号:2018-46号 关于灵石县永佳晟矸石治理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治理项目 的备案证明;
附件三:灵石县林业局灵林资函【2018】37号 关于灵石县永佳晟矸石治理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治理项目拟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 ;
附件四:矸石填埋场占地协议;
附件五:四议两公开会议纪要;
附件六: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七:灵石县永佳晟矸石治理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专家意见;
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第一章 概述1.1项目建设背景及概况 1.1.1 项目建设背景 灵石县土地面积达180.21万亩,其中农用地86万亩,含耕地52.7万亩(水浇地2万亩),林地32.46万亩,牧草地81万亩;
建设用地6.5万亩;
未利用地87.5万亩,人均占有耕地约2.2亩森林覆盖率为32.9%.农作物以小麦、玉米、谷子、高粱、豆类、薯类为主,正常年景粮食产量为每亩260斤左右,总产5000万公斤上下. 山西省是我国煤炭产量大省,是我国最主要的煤炭能源基地,其资源非常丰富,2013年产量已超过9.63亿吨.随着煤炭生产的不断扩展,煤矸石的产生量与日俱增,煤矸石产生量按原煤产量的15%计,每年煤矸石至少增加1.44亿吨,长年积累下来煤矸石总量会越来越多,如不能妥善处理,将会大量侵占土地,而且一直会持续增加.这样大量的煤矸石已严重地污染了环境,并侵占了大量的土地和农田,破坏了土地资源.如不加紧有效利用,将影响煤炭工业的正常发展,影响周围环境质量. 灵石县交口乡交口村村委为解决本村土地资源相对短缺问题,并为村民谋取福利,特委托灵石县永佳晟矸石治理有限公司对交口村东北430m的一处荒沟进行土地复垦.该条荒沟现状植被主要是灌木林地、其他草地、旱地,且荒沟土壤层厚度较薄,土壤质地、结构不适合种植根系发达的高大林木,因此,灵石县永佳晟矸石治理有限公司拟对荒沟进行土地复垦,将煤矸石作为填充物,铺设0.5m厚低肥效土和0.5m厚熟土壤,以满足种植林木的用地要求,并将复垦后的合格土地归还当地村民.本项目所占用林地不属于一类林地,不属于国家公益林或保护林,未涉及国家级或省级保护物种,主要为零星的常见物种. 灵石县永佳晟矸石治理有限公司在充分调研周围农村土地结构和地形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农民可耕用地少、治理荒沟愿望迫切的实际情况,跳出 征地--排矸--治理 的传统模式,科学性的提出了 租沟--填沟--造地--返还农民 的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不仅为企业找到了一条成功的排矸出路,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模式不但不需要征地,还造出了合格的可耕种土地,为企业后续发展准备了征地置换指标. 1.1.2 项目概况 灵石县交口乡范围内分布了大小不等的多家煤炭生产企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煤矸石,且煤炭生产企业原有矸石场已陆续填满,即将封场,后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矸石处置已面临巨大问题.根据灵石县以往的矸石山排放来看,由于一些矸石处置场没有采取科学的堆放填埋工艺,造成部分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气体弥漫,同时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从矸石山的情况看,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排矸费用和维护费用较低,一方面,由于缺少维护费用,导致日常维护工作不到位,另一方面由于没有恢复植被,特别是在雨季,洪水造成矸石山表面冲刷,原有的覆盖层遭到破坏. 因此,按照规范要求,寻求一种新的矸石综合利用处置途径是非常必要的,矸石综合利用不仅可以保护当地的大气和地下水环境,还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减少了煤矿、洗煤厂自行选取矸石场,有利于矸石的集中处置,减少土地的占用,减少对生态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灵石县永佳晟矸石治理有限公司决定投资217.94万元,在晋中市灵石县交口乡交口村东北430m的一处荒沟内新建煤矸石综合治理项目.将集中收集周边煤炭企业产生的煤矸石,在荒沟内进行综合利用于填沟造地,采取 租沟--填沟--造地--返还农民 的治理模式,造出合格的可耕种土地,提高区域耕地率. 2018年5月22日,灵石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号为2018-46,项目代码为2018-140729-77-03-008299. 本项目位于晋中市灵石县交口乡交口村东北430m的一处荒沟内,行政区划属晋中市灵石县交口乡管辖,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6′2.00″ ,北纬 36°55′13.00″.沟道大致呈东-西走向,西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