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22-11-03 |
沧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8日 沧州市农村学校公共 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公共设施安全管控,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学校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工作方针,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为主线,以责任落实为中心,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完善长效机制,强化防范引导.
二、工作目标
(一)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此次学校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有效避免一般安全事故,预防较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的相关制度.
(二)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风险和隐患管控能力.督促所辖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推行 互联网+网格化 和 双控 管理,促进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责任制度落实到位.
(三)提升学校安全长效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本地、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校园公共安全设施,进一步加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细化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努力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三、排查和治理重点
(一)校舍房屋安全.重点排查学校是否存在C级危房未加固使用情况,是否存在D级危房使用情况;
要逐项排查校门、围墙等各类附属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新建、改扩建学校建筑安全.重点排查学校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是否符合《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是否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了消防、抗震等验收.
(三)基本设施安全.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设施设备安全情况.重点检查锅炉、水电气、学生食堂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年检及维护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未按规定检验等情况. 以上安全隐患的排查详见《农村学校公共设施排查整改细则》,见附件.
四、具体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各地各学校的隐患排查、整改、销号过程使用 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平台 ,其中在 校舍、基础设施、附属设施 对应内容,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一)全面排查.2017年2月底前,各地结合春季开学安全隐患排查,对农村学校幼儿园公共设施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登入 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平台 ,建立工作台账.
(二)集中整治.2017年3月至5月,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对登入平台系统的隐患进行集中治理,对于一般隐患,要逐一对所有隐患确定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并实行 谁整改、谁负责;
谁主管,谁销号 ,对危房以及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隶属关系报送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进行隐患整改督查和销号,协助处理重大隐患,确保所有安全隐患有人负责、有人整改.
(三)健全机制.2017年6月至7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健全校园公共设施安全管理机制,做到有制度保障、有日常管控,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日常学校安全管理,开展好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密切配合.各地要配合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当地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争取支持与帮助,共同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加强督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所辖学校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市教育局将在专项治理期间,进行明查暗访.
(四)及时反馈.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本次专项行动三个阶段结束时,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工作开展情况.7月30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的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科.联系人:张毅,
电话:317066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农村学校公共设施排查整改细则 附件 农村学校公共设施排查整改细则 项目 等级划分标准及对应整改措施 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校舍安全等级划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学校房屋安全等级分为四级: 1.A级(结构承载力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安全);
2.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
3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危房排查认定程序 1.对农村学校建筑,包括: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其他房屋等,以及围墙、校门、厕所等附属建筑物进行常态化安全排查. 2.自查认为学校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应视程度采取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对认为可能达到C级及以上危房等级,立即按照隶属关系上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同时报当地政府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房屋鉴定.鉴定要留存档案. 4.对经房屋鉴定部门认定为危房的,立即采取措施禁止使用,并逐级上报. 新建、改扩建学校建筑安全 1.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情况,没有落实规定的按隶属关系上报处理. 2.建设项目符合《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上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 3.进行了消防、抗震等验收,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上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 动态安全隐患排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隐患,学校也要按照隶属关系上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同时报当地政府部门: 1.有安全问题,无法判定其危险程度的. 2.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的. 3.突发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造成校舍安全隐患的. 4.经过大修或加固的校舍,使用期限超过规定年限的. 5.国家颁布新的建筑安全标准或所在区域抗震设防等级有所改变的. 消防建设规范及要求 1.依据《河北省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中的要求,重点对《规定》中明确的校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配备、标示设置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2.学校建筑应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后方可使用.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 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 改 重点消防隐患排查整改程序 自查发现以下重点消防安全隐患的,立即按要求整改,自身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