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22-11-04

一、前言 为满足市场需求,益阳市益民新型环保精石灰有限公司在赫山区岳家桥镇土地山村建设年产12万吨环保节能型石灰生产线,主体工程为4座Φ6m(下底)*18m的机械竖窑,配套建设4座300m3灰库、以及行政办公用房;

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2座Φ6m(下底)*18m的机械竖窑,配套建设2座300m3灰库以及行政办公用房,项目占地15亩.

该项目于2011年3月由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5月由益阳市环境保护局以益环审(表)[2011]第32号文件进行环评审批.该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建成,目前生产状况正常,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条件.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规定,2016年元月,益阳市益民新型环保精石灰有限公司委托湖南格林城院环境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益民新型环保精石灰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2万吨环保节能型石灰生产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湖南格林城院环境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元月12日起进行现场踏勘和收集基础资料,于元月17日~元月18日进行了2天现场监测,并对该项目的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环评批复执行情况及环保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年产12万吨环保节能型石灰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二、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12万吨环保节能型石灰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益阳市益民新型环保精石灰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行业类别石灰和石膏制造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建设规模年产12万吨环保节能型石灰(一期工程6万吨) 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岳家桥土地山村 环评时间2011年03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6年元月17日~18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益阳市环保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 研究所 总投资(万元)

8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8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2.5% 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 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 4.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1、污水: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

2、厂界噪声: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3、废气: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以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方法 及标准号 废气采样方法:《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废水采样方法:《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三、工程概况

1、生产工艺流程与产污节点简述 本项目煅烧炉使用竖窑,达到进厂要求的石灰石和无烟煤分别通过皮带进入各自原料仓,经称量后混合均匀,采用上进下出的方式进入石灰竖窑,经预热、煅烧、冷却出产品,石灰产品经除灰机(布袋除尘)和皮带运送至破碎车间(布袋除尘),破碎后堆放于成品料仓.然后经皮带转运(布袋除尘)至装车料仓,外运出厂.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2、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3-1. 表3-1 各原辅料消耗表 原料名称 年消耗量(t/a) 石灰石

99000 燃煤7000

3、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2. 表3-2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规格数量 备1环保竖窑 Φ6m(下底)*18m 4座 一期2座2破碎机 鄂式破碎机400*600 4台3给料机 WL0935 4套4振动筛 SZZ1850 4套5皮带输送机 B650 12条 密闭式

6 烟气除尘机 4台7袋式除尘机 8台8脱硫除尘装置 湿法脱硫装置 1套9引风机 2台10 铲车 30T 2辆11 地磅 300T 1套12 煤仓 1个 带顶棚

13 产品仓 300m2 4个14 原料堆场 1800m2 放风防雨

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该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生产日内三班连续运转.

5、环保设施和相应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本项目的污染物及控制处理措施见表3-3. 表3-3 污染物及控制处理措施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废气 石灰窑 粉尘、废气 采用布袋除尘、湿法脱硫除尘 生产产生的粉尘 粉尘 无组织散发,洒水抑尘 废水 少量生活污水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 经化粪池用于苗木基地不外排 固废 生产废料 粉尘 回收利用 石灰竖窑 废渣、煤渣 卖给砖厂作制砖原料 沉淀池 污泥 卖给砖厂作制砖原料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破碎机、提升机、运输机械、鼓风系统、 噪声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超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噪.

四、环评结论及建议

1、环评结论 益阳市益民新型环保精石灰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环保节能型石灰生产线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该项目在原料/产品运输/产品粉碎/加料落料等主要产尘点采取了密闭/除尘等粉尘处理设施结构,具有配套污染防治措施的竖窑4座,分2期建设,每期建2座.大气环境影响中无组织排放产生粉尘经收集处理后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要求;

石灰窑烟气中预计外排烟气中烟尘浓度小于80mg/m3,烟气中SO2约为438 mg/m3,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噪声基本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噪声标准》2类区要求.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在采取拟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各项污染物可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该建设项目可行.

2、环评建议 (1)按照 三同时 要求落实除尘/烟气处理等环保治理措施. (2)禁止使用石煤等高硫煤为燃料烧制石灰. (3) 建议公司在选址厂区围墙四周栽种高大树木用于降尘. (4) 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除尘系统的开启与生产实行联动,防止因操作疏忽导致粉尘的大量外逸.运行过程中加强对管道/运输通道的维护,防止破损泄漏,设有可开启活动门窗的通道生产时应及时关闭门窗. (5) 对工作场地/运输道路实时/适量洒水降尘,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6) 禁止破碎机/振动筛等高噪声设备在夜间(22:00-次日6:00)使用. (7) 国土和规划部门不得批准在道路和运矿线两侧外20m,大气防护距离内建设住宅,对已有的住宅应有计划的后移.

五、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1、环评批复 (1)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对 三废 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严禁 三废 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2)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采取限时作业/运输车辆封闭/禁鸣/路面洒水等措施,是施工队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并对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和垃圾(含施工垃圾)进行处理和处置. (3)本项目必须使用低硫煤为燃煤,禁止使用石煤为燃煤. (4)本项目产生的粉尘和窑炉烟气,必须采取除尘和脱硫设施,外排的粉尘和窑炉烟气分别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深度限值要求以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二级标准要求;

食堂必须采用清洁能源,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5)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降雨冲刷地面及屋面形成的碱性废水)和生活废水,必须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后排放.厂区排水应严格清污分流并规范排污口. (6)加强噪声的防治,搞好厂区绿化,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减振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建筑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323-1990)中限值的要求. (7)生活垃圾应设置全封闭垃圾站,定期送垃圾处理场安全处置,禁止乱堆乱弃.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石灰窑废渣、煤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必须集中收集,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8)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评报告表的分析结论,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厂界外200米范围,当地政府应严格控制厂址周围用地,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9)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COD≤0.007t/a , SO2≤39.20t/a,NH3-N≤0.06 t/a,总量指标纳入赫山区环保分局的总量管理.

2、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表) 审批意见 执行情况 (1)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对 三废 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严禁 三废 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了兼职环保人员,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 (2)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采取限时作业/运输车辆封闭/禁鸣/路面洒水等措施,是施工队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并对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和垃圾(含施工垃圾)进行处理和处置. 限时作业,运输车辆封闭、禁鸣,路面洒水.施工废水澄清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进收集池做林木浇水用,垃圾全部交村组垃圾清运处理. (3)本项目必须使用低硫煤为燃煤,禁止使用石煤为燃煤. 监测期间使用涟源低硫煤. (4)本项目产生的粉尘和窑炉烟气,必须采取除尘和脱硫设施,外排的粉尘和窑炉烟气分别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深度限值要求以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二级标准要求;

食堂必须采用清洁能源,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

石灰窑采取湿式除尘脱硫设施处理,外排的粉尘和窑炉烟气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以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二级标准要求 (5)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降雨冲刷地面及屋面形成的碱性废水)和生活废水,必须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后排放.厂区排水应严格清污分流并规范排污口. 经监测,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浇灌苗木基地,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6)加强噪声的防治,搞好厂区绿化,高噪声设备必须采取减振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建筑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323-1990)中限值的要求. 经监测,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夜间最大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7)生活垃圾应设置全封闭垃圾站,定期送垃圾处理场安全处置,禁止乱堆乱弃.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石灰窑废渣、煤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必须集中收集,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安全处置.石灰窑废渣、煤渣卖给砖厂作制砖原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 (8)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评报告表的分析结论,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厂界外200米范围,当地政府应严格控制厂址周围用地,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防护距离内无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9)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COD≤0.007t/a , SO2≤39.20t/a,NH3-N≤0.06 t/a,总量指标纳入赫山区环保分局的总量管理. SO2的排放总量为11.2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0.43t/a,目前COD和NH3-N的排放总量为0t/a,低于环评对该项目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

六、监测工作内容

1、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负荷75%以上的情况下进行.

2、废水 废水监测工作内容见表6-1 表6-1 废水监测工作内容 排污口 取样点 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沉淀池出口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 连续2天,每天4次

3、废气 本项目废气验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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