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22-11-04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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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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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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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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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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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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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环境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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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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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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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桔源生活广场项目 建设单位 邵阳市中雅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徐雅泉 联系人赵继德 通讯地址 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19号金穗花苑 联系电话
13807399631 传真 / 邮政编码
421812 建设地点 湖南省邵阳市火车南站西北角(火车站站前区34#块)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9369.
94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876.92 总投资 (万元)
29195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69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59%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2022年10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建设步入快速发展期,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日益增强,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作为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生产要素的重要载体和建筑业的主体随即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充当着城市建设先锋队的角色,在城市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商业设施建设、住宅建设等城市建设的各个环节,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相关政府的科学规划下,城市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邵阳市中雅置业有限公司选址湖南省邵阳市火车南站西北角(火车站站前区34#块),建设桔源生活广场项目.项目总投资29195万元,总用地面积29369.94m2.拟建15栋建筑物,其中:1#、2#、5#为:-1+(-1)+7F结构,负二层为车库,负一层为商业,七层为商业;
3#:-1+(-1)+7F结构,负二层为车库,负一层为商业,七层为宾馆;
6#:-1+7F结构,负一层为车库,七层为商业;
7#、9#、11#、12#为-1+1+4F结构,负一层为车库,一层为商业,四层为住宅;
8#、10#为-1+1+5F结构,负一层为车库,一层为商业,五层为住宅;
13-1#、13-2#:为-1+1+29F结构,负一层为车库,一层为商业,二十九层为住宅15-1#、15-2#:为-1+2+28F结构,负一层车库,
一、二层商业,二十八层为住宅.停车位989个,其中地面生态停车位250个,地下停车位739个.北部两栋高层之间为集中式绿地,由休闲广场、景观广场、健身场地等组成,设置健身器材、灯饰、雕塑及环境小品等设施,供居民休闲、娱乐、健身.项目西侧为西湖路,东侧为城市支路,北侧为邵州路,南侧为益永铁路干线,交通十分便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因此,邵阳市中雅置业有限公司委托贵州成达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环评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考察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状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编制完成本报告.
2、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2.1 建设项目名称、地点、性质及规模 项目名称:桔源生活广场项目;
建设单位:邵阳市中雅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火车南站西北角(火车站站前区34#块);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29195万元;
建设计划:项目主要建筑物施工期为2017 年10月至2022 年10月,总工期60个月. 2.2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火车南站西北角(火车站站前区34#块),本项目含5栋7F商业用房,4栋5F商业、住宅混合用房,2栋6F商业、住宅混合用房,4栋30F商业、住宅混合用房,停车位989个.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 表1-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总用地面积 m2 29369.94 / 总建筑面积 m2 143474.52 含地下车位 建筑基地面积 m2 11744.72 / 地下建筑面积(车库) m2 26148.32 / 计容建筑面积 m2 117326.20 / 其中 商业建筑面积 m2 31907.27 / 消防控制室面积 m2 51.29 / 物管面积 m2 400.73 / 多层住宅建筑面积 m2 18598.28 / 高层住宅住宅面积 m2 58147.94 / 宾馆建筑面积 m2 8220.69 / 建筑密度 % 39.99 / 容积率 ―― 3.99 / 居住户数(高层+多层) 户582 456+126 停车位 个989 生态停车位250个;
地下停车位739个 绿地率 % 20.01 / 商住比 ―― 3.4:6.6 / 本项目工程组成详见表1-2. 表1-2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项目 项目位置 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体 工程 商业楼 1#、2#、3#、5#、6# -1+(-1)+7F 西侧及南侧沿街独立商铺,其中: 1#、2#、5#为:-1+(-1)+7F结构,负二层为车库,负一层为商业,七层为商业 3#:-1+(-1)+7F结构,负二层为车库,负一层为商业,七层为宾馆 6#:-1+7F结构,负一层为车库,七层为商业 商住楼 7#、9#、11#、12# -1+1+4F 中部及东北侧,为-1+1+4F结构,负一层为车库,一层为商业,四层为住宅 商住楼 8#、10# -1+1+5F 西南侧,为-1+1+5F结构,负一层为车库,一层为商业,五层为住宅 商住楼 13-1#、13-2#:-1+1+29F 15-1#、15-2#:-1+2+28F 东北侧,其中: 13-1#、13-2#:为-1+1+29F结构,负一层为车库,一层为商业,二十九层为住宅 15-1#、15-2#:为-1+2+28F结构,负一层车库,
一、二层商业,二十八层为住宅 广场 生活娱乐设施 13#~15#楼之间,配备健身器材、灯饰、雕塑及环境小品等设施 辅助 工程 物管用房和消防控制室房 配套设施452.02m2 位于东北侧两栋高层之间 地下及地面绿化带旁 停车位989个 地面生态停车位250个;
地下停车位739个 公用 工程 供电 / 市政电网 供水 / 6F以下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6F以上由水泵加压后通过室内供水管网供给 排水 / 雨污分流:雨水进雨水检查井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 环保措施 废气处理 / 施工期: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地面硬化,使用合格车辆、使用环保装修材料 运营期:住宅楼设置油烟烟道,厨房油烟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商业用房预留专用餐饮排烟竖井,经引进商家自装油烟净化机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废水处理 /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污水收集池、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 运营期: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排出;
商业餐饮污水经预留隔油池处理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 / 施工期:严禁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 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和消声处理 固体废物 / 施工期:土石方委托专业的渣土运输公司运至指定地点;
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外售回收公司,施工建渣运往建设部门指定的堆置场所处置 运营期:设置5座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由物业收集至垃圾收集点后,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做到日清日运;
隔油池的废油和化粪池的污泥定期清理 注:商业用房经营规划为零售超市、日杂超市、茶楼、冷(热)饮店、银行、储蓄所、书吧,以及社区服务性的对环境产生污染小的商业用户.商业用房内不得开设产生恶臭(如家禽、鱼类宰杀)、生产加工型店铺,以及国家法律禁止从事的其他各类行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实施的国务院第
458 号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中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能设在下列地点:
1、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2、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3、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4、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5、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另外本项目可能会引入餐饮行业,对于本项目引入餐饮,根据如下文件规定,本环评提出相关要求.
一、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的规定: 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 , 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 .本项目商业用房若要引入餐饮行业,环评要求引入餐饮行业的位置与最近的住宅楼距离要大于9米,烟道排口与周围环境敏感目标距离应不小于20m.
二、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相关要求, 项目若要引入饮食业,饮食业应布设在设有预留烟道的商业用房中,其他未设置专用油烟通道的商业用房不得引入餐饮业. 该规范对环保设施的预留提出了如下要求: A、若要引入餐饮业,应预留烟道孔,设置独立的专用烟道,烟道设置应尽可能沿楼梯设置;
B、若要引入餐饮业,应在建筑设计时,考虑设置餐饮垃圾收集间;
C、烟道应远离住户区,烟道口设置朝小区的下风向.避免餐饮油烟影响周围住户;
D、设置隔油池,餐饮废水必须经隔油池处理后方可进入项目内污水收集池;
E、引入的餐饮业设置专用的油烟烟道和油烟净化器,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必须达到《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F、引入的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
G、餐饮油烟排口的设置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按GB/T16157的要求设置油烟排放监测口及监测平台,油烟排放应符合GB18483的要求. ②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
③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应大于10m. ④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大于15m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 ⑤餐饮业项目营运之前应完成烟道的安置工作,并报知当地城管、环保等部门,取得其相关批准文件.
三、从事饮食业的单位除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有关规定向当地环保部门另行申报相关环保手续外,还须另行委托环评单位对其环境影响评价,并得到批准后,方能营运. 本环评建议开发商在商业用房的出租或出售合同中,明确商业用房内适宜引入的业态、限制引入的业态及禁止引入的业态.同时,建设单位需加强对引进商业业主的管理,保证各类环保设施的高效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3用地现状 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火车南站西北角(火车站站前区34#块),邵州路与西湖路交界处东南侧,西湖路以东,铜铃西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29369.94m2,西侧为西湖路,路幅宽48.5米;
南侧为铜铃西路,路幅宽22.0米;
北侧为城市支路,路幅宽7.5米;
东侧临城市支路12.0米. 本项目所在地地势相对平坦,南高北低.项目空置时间超过一年,在此期间,项目建设方在该地块采取绿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目前,项目建设地块尚未完成三平一整.由附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知,现有用地性质为商业为主的商住用地(B/R,B≥50%,R≤50%),符合邵阳市用地规划. 2.4规划设计 (1)建筑设计 本项目所属地块外部南高北低,内部基本平整.共有建筑15栋,其中: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