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22-11-05 |
2018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持续推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奋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打造美丽中国 江西样板 ,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 求,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 3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2018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9μg/m3 以内,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全市主要污染 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较2015年削减12.69%、8.73%.2018年和2019年优良天数比例完成省下达目标. 到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6μg/m3以内;
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
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明显 下降;
全省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较2015年削减13.42%、14.55%. 各市(区)2018年空气质量考核目标见附件2.
二、重点任务 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是以 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禁放、治油烟 为工作重点;
坚决打好春节等特殊节日的烟花爆竹禁限放、 车油路 专项整治以及夏秋季秸秆禁 烧 三大战役 ,实现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
(一)坚定不移削减燃煤污染. 1.调整能源消费结构.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到2020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65%以下,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逐年提高,不断提高风电、水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加强煤炭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严格煤炭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供应符合使用、销售标准的合格煤炭,打击违规销售散煤行为.(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 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原则,加强清洁能源供应和利用,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稳步推进开发区 煤改气 工程.在保障民生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天然气热电联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替代燃煤机组.持续提高天然气消费占比.加快开发新能源,统筹风能资源和项目布局,积极发展光伏发电.(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 局、市商务局、市国土局) 3.深化燃煤锅炉治理.加大排查力度,完善和细化燃煤锅炉管理台账.2018年5月底前,建立全年燃煤锅炉治理清单,大 力推行集中供热,开展各类开发区集中热源建设,加快完善配套供热管网;
以天然气、电力保供能力确定改气、改电燃煤锅炉数量,燃煤锅炉在煤改气的过程中要同步实现低氮燃烧技术改造.2018年,完成省级要求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含茶 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淘汰任务,启动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到2020年,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 下燃煤锅炉(含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基本完成清洁能源替代.依法严把准入关,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19年底,国家级开发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到2020年底省级 开发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集中供热范 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全部淘汰,不再新建分散供热锅炉,确保实现 一区一热源 .(责任部门:市工信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二)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4.坚定不移淘汰落后产能.以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为重点,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责任部门:市工信委、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 5.加快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按照城市功能分区以及城市规划调整,贵溪海利化工农药有限公司和江西麒麟化工有限公司两家化工企业,搬迁至硫磷化工基地.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 僵尸企业 ,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依法实施关停;
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 搬迁改造任务.(责任部门: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6.开展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开展水泥粉磨站、各类搅拌站及煤气发生炉专项整治,对大气污染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依法实施 停产整治 ,完成整治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后方可生产,对逾期 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坚决关停取缔,2018年底,完成集中整治 任务.2019年起,每年开展 回头看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7.促进废气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对全市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火电行业、垃圾焚烧厂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模式,重点排污单位应确保在线监控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各类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源排查和评估,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要逐一建档.到2020年,全市各类废气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责任部门:市环 保局) 8.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贵溪电厂5#和6#机组要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18年起,启动全市所有热电联产机组、循环流化床机组以及工业企业自备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新建的以上机组必须执行超低排放.(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9.加强水泥行业污染治理.2018年贵溪市三家水泥企业要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HJ847-2017)要求,完成原辅料堆场及其他生产设施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治理工作.(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10.强化有色冶炼行业污染整治.加强有色冶炼行业大气污染规范化整治,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有色冶炼行业大气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督促有色冶炼企业进一步完善废气达标治理措施,做到 一厂一策 ,重点推进脱硫、脱硝、除尘等技术装备的提升改造,做到料场防尘抑尘措施规范、烟气治理设施完善,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达到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2018年贵溪市需完成2家以上有色冶炼企业综合 整治试点.到2020年,全市基本完成有色冶炼行业综合整治, 达到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11.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动实施《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扎实开展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五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污染第二轮调查,2018年底 前全面建立五大行业VOCs排放清单信息库,按行业明确整治方 案和要求,到2020年全面完成主要行业VOCs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关停.加强辖区内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油罐气罐车日常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其中储油库、加油站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年度油气回收检测,并于2018年11月底前将检测报告提交当地环保部门.(责 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中石化鹰潭石油分公司、中石油鹰潭销售分公司)
(三)加快治理交通领域污染. 12.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提高货物铁路运输比重,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减少公路运输,提高铁路货运比例,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由公路运输向铁路运输转移.2018年10月底前,制定出台我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工信委) 13.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新车准入标准;
严格规范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行为,杜绝弄虚作假;
督促报废车辆履行报废手续,确保报废汽车做到 应拆尽拆 ;
加强对各类淘汰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路检;
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对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实施道路执法检查,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路线.2018年10月底前,通过新建道路、规划可行驶路线等方式,制定重型车辆绕城方案,依法明确国Ⅲ标准及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设置相应抓拍设备,严控重型高污染车辆进城.(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委) 14.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