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22-11-05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 交易流程 (2010-1版) 政府采购交易流程

(一)公开招标流程 1.

受理采购计划 1.1 计划受理: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科长(以下简称 科长 )负责受理市财政局抄送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采购人月度《政府采购计划表》. 1.2 计划分解:科长在2个工作日内将计划下达给分管副科长,分管副科长分解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编标组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 编标负责人 ),下达《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书》(政表一). 特别提示:

1、采购计划未实施前,采购人要求调整计划的,由采购人报市财政局批准.采购计划实施后,因采购物品缺货、停产等原因,采购人要求改变采购计划,重新组织采购的,由采购人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以下简称 政府采购科 )递交书面说明,经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2、采购人在采购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未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进行催告;

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采购人仍未联系并办理委托事宜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有关情况告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视情处理.

3、计划表上市财政局审核意见为按规定程序采购时,公开招标作为首选采购方式.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书面向采购科提出拟申请采用采购方式及理由,填写采购方式确认表由编标负责人报科长确定后抄送送市公管办督查处(以下简称 督查处 ),并按月统计后报送市财政局. 2.签订委托协议 编标负责人负责联系采购人办理委托手续,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政表二). 特别提示: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统一与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年度协议. 3. 采购要素公示 3.1采购需求提交: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项目的具体采购需求(详细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拟定的中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等). 3.2 采购需求初审:编标负责人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要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的应要求采购人修改后重新提供. 3.3 采购需求公示:初审通过后在委托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采购要素公示内容,编标负责人起草采购项目的采购要素公示稿,分别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特别提示:

1、经专家论证通过并按论证意见修改的招标文件初稿可直接送审,不再进行公示;

对技术要求高、专业性较强、采购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100万元以上),经采购要素公示后,编标负责人应会同采购人按规定组织相关专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会审;

编标负责人根据会审的意见,修改招标文件,完善招标文件初稿. 会审时,编标负责人应根据情况邀请市公管办、市财政局相关人员和科长等参加.

2、对指定品牌采购的处置原则: (1)对大型专用设备,如电梯、锅炉、教学检测仪器、中央空调、档案保密设备、炊事设备、网络设备及办公家具、显示屏、商业软件等允许采购人推荐三个(含)以上品牌或三家(含)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争,同时采购要素须进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允许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参与投标.通用类产品或同类产品已在中心经专家论证通过的,经科长同意可不再对品牌进行论证 (2)已指定品牌型号或供应商的项目采购,基本情况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经专家论证通过,且在省政府采购网公示后无质疑的,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采购人报请市财政局审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的,由科长审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采购单位不得擅自采购进口产品.如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按浙财办字〔2004〕23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国内供应商代理或经销的国外(含台湾、港澳地区)原厂商生产制造的产品,应当按进口产品予以认定.

4、采购要素在公示期间收到书面疑异的,编标负责人应及时会同采购人对问题进行核实,并及时与质疑人沟通,质疑人仍有疑异的且采购人不同意修改的,编标负责人应会同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专家论证组织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4.编制招标文件 4.1编制文件:采购要素经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和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按照相应采购文件规范化文本(格式另定),编标负责人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初稿. 4.2 采购人确认:编标负责人在招标文件初稿形成后2个工作日内填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送审表》(政表三),将招标文件初稿送采购人主管或分管责任人,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签字(或盖章)确认,形成招标文件确认稿. 4.3开标组初审:编标负责人将招标文件确认稿送开标组,由开标组负责人指定开标组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 开标负责人 ),开标负责人对招标文件确认稿进行初审,初审不通过的退回项目编标负责人,由其负责和采购人沟通并修改采购文件重新报审. 4.4 科长审定:初审通过后,开标负责人在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确认稿送科长审定后,形成招标文件送审稿,科长的修改意见由开标负责人落实修改. 特别提示:

1、采购人提出修改意见符合委托协议的,编标负责人修改送审稿,再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提出修改意见不符合委托协议或存在明显不合理要求的,经开标负责人交涉无效的,报科长协调决定.

2、公开招标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实质性条款),原则上需有三个(含)以上产品符合要求,并由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

3、每场次招标项目标的数,按法定工作时间完成的原则掌握.因采购项目特别紧急,需超法定工作时间的,由政府采购科报经分管领导批准.但采购人应按延长的时间适当支付专家评审费.

4、原则上应把价值较低、货源较为充裕、标准相对统

一、通用性和可比性较强的项目列入最低评标价法;

把配置复杂、技术含量高、难以按价格论高低的项目列入其它评标方法.

5、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货物类项目,商务标分值权重40%至60%.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由政府采购科科长和采购人协商后确定,但不得超出财政部文件规定的上下限.

6、招标文件应载明项目的预算或最高限价. 5.招标文件备案 开标负责人在招标文件送审稿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送督查处备案. 特别提示: 督查处按规定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开标负责人负责修改后送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完成后的招标文件再发布. 6.发布招标公告 6.1公告起草:开标负责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1个工作日内按规范格式(格式另定)起草招标公告,并按规定提出发布范围. 6.2公告发布:按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发布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

1、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可视情发布在浙江日报;

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可视情发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2、发布公告时,应附载招标文件,以便供应商在报名时确定投标项目.

3、未实行协议供货的汽车,小批量的通用设备采购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4、招标公告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或资格预审报名之日发布.

5、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时间一般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6、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响应截止日止不得少于20日7. 投标报名 7.1 报名申请:供应商会员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以下简称 采购窗口 ),携带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卡,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政表四)等,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7.2 报名审核:采购窗口工作人员初审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对其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款通知单》(政表五)和标书工本费《缴款通知单》(政表六). 7.3 报名缴款:供应商持《收款通知单》到中心资金结算窗口1(以下简称 结算窗口1 )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工本费,同时领取相关收据和发票. 7.4 领取文件:供应商凭收据和发票,到采购窗口领取招标文件,确认报名完成. 7.5 报名汇总:采购窗口工作人员在投标报名截止后,汇总投标供货商资料,交开标负责人. 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和自助报名程序另行制定.

2、投标保证金应用现金或即时兑现的票据(汇票和电汇单)缴纳.如供应商会员在中心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具有足够额度的可用资金,在交纳标书工本费后,中心采购系统将自动启用保证金结转程序,届时中心采购业务系统将予以自动冻结所报标项对应额度的投标保证金.这部分保证金在解冻之前不得另作他用.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或其他相关经营活动因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而处于被查处过程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07年4月16日起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制管理,除特殊项目经科长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允许其作为临时会员参加采购活动外,供应商必须为绍兴市政府采购会员方可参加采购活动. 8.组织答疑 8.1 招标文件约定召开答疑会的,由开标负责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会同采购人组织召开答疑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疑问,进行现场答复,并形成 答疑纪要 ;

答疑纪要 作为招标文件补充,同时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8.2 投标人提出书面疑问的,由开标负责人会同采购人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书面答疑或按8.1程序适时组织召开答疑会. 9.组建评标委员会 9.1申请:采购人在开标前至少3个工作日按照委托协议约定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 评委 )组建办法填写《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抽签申请表》(政表七). 9.2抽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专家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 专家管理员 )在监督管理机构、采购人代表到场情况下,在开标前(一般为提前半小时)从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若干名,形成《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名单》(政表八),三方签字确认. 9.3通知:评标专家抽取后,三方在场情况下,由专家管理员通知评标专家参加评标(只告知评标的时间和地点,不告知拟评标项目及有关情况).通知结果形成《政府采购评标签到单》(政表十),送评标区管理人员. 特别提示:

1、评委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小组专家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确定评标专家,原则上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小组组长.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的拟评标项目,或因专家库中某些专业专家人员过少的,难以在专家库中抽签确定满足评标需要的评标专家,由采购人向市公管办业务处(以下简称 业务处 )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可以在省、其他地市、县(市、区)专家库中补充抽取或另行邀请市内外相关专家参与评标.另行邀请的评标专家应具备绍兴市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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