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22-11-01 |
2015年7月25日2015年郑东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东区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按时完成向市委、市政府做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承诺,结合东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灰霾天气为目标,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手段,以治理燃煤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遏制扬尘污染为重点,加强城乡大气污染防治,努力建设宜居东区.
二、总体目标 2015年,坚决遏制大气污染恶化趋势,环境空气质量比2014年好转;
通过不懈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工业排放污染治理 1.2015年7月底前,完成石材厂、石灰厂、砖厂、搅拌站等建材行业集中整治,凡是环保措施不到位、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整治不达标、手续不齐全不得恢复生产.2015年8月25日前,按要求完成水泥、碳素、化肥、耐火材料、硫酸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对辖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明确监管责任人,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郑东热电厂力争率先实现超洁净排放治理.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责任单位:经开区环境监察支队、各乡(镇)办事处 2.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严格控制油品损耗污染.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加油站经营单位、经发局、各乡(镇)办事处
(二)强化煤烟污染治理 1.加大燃煤锅炉拆改力度,2015年8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94600部队燃煤锅炉及其他排查出的1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建立燃煤锅炉拆改 后督查 机制,严查擅自建设燃煤锅炉、拆改不彻底、改造后恢复燃煤等违法违规现象.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责任单位:94600部队、各相关办事处 2.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2015年10月底前,完成禁燃区面积达到建成区面积的60%以上.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责任单位: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博学路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1.加强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行分包责任制,2015年7月底前,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全面达到6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率、工地物料堆放覆盖率、路面硬化率、车辆冲洗率、湿法作业率、运土车辆密闭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责任单位:发改统计办、经开区安监分站、市政园林局、水务局、各乡(镇)办事处、各国有公司 2.未出让的待建空地通过简易绿化、覆盖和硬化,设置围挡进行治理.2015年7月底确保治理到位,做到每寸黄土不露天.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土地储备中心 3.加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拆迁过程中采取湿法作业,拆迁完毕后对建筑垃圾堆场设置围挡并进行覆盖. 牵头单位:新城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4.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标准,2015年7月底前,主次干道实行湿式机扫,道路保洁按要求进行吸尘、冲洗及洒水降尘作业. 牵头单位: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市政管养单位 5.2015年12月底前,未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现状路、农村道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硬化,按要求进行保洁和洒水. 牵头单位: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6.2015年7月底前,完成国省干线公路、两环三十一放射及相连道路硬化、绿化工作. 牵头单位:农工办、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7.加强渣土车管理.以打击无证营运、私拉乱倒、沿途遗撒等违规行为为重点,严格查处违规运输建筑垃圾行为;
所有营运渣土车统一纳入卫星定位系统监控管理.全面推行违规渣土车监管责任倒查办法,从源头上控制使用违规渣土车;
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密闭,杜绝沿途遗撒现象.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8.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拆迁工作进度,设置建筑垃圾消纳点,将建筑垃圾运输至建筑垃圾消纳点集中进行处理.12月底前消纳点建筑垃圾基本处理完毕.积极推广移动式垃圾处置模式. 牵头单位:新城办、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四)加强餐饮油烟治理 2015年7月底前,划定区域内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划定区域外杜绝露天烧烤.2015年8月25日前,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全部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五)加强秸秆禁烧监管 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村新能源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开展垃圾焚烧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各种焚烧垃圾、树叶、荒草等污染大气的行为. 牵头单位:农工办、市政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六)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 对四十七中周边1000米范围内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确保2015年7月底前达到治理要求并持续保持.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责任单位:四十七中、综合执法局、市政园林局、交警六大队、如意湖办事处、祭城路街道办事处
(七)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1.在市区四环以内实施第三阶段黄标车限行.以限行促淘汰,按照市政府要求,开展农用车、机动三轮车等高污染车辆限行工作. 责任单位:交警六大队 2.加快黄标车淘汰.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黄标车淘汰.继续加大黄标车淘汰奖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社会黄标车提前淘汰给予财政补贴. 牵头单位:交警六大队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责任追究、宣传引导、扬尘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治理、商业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等若干工作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工作组组长.全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包责任制.管委会领导分包各乡(镇)办事处,办事处科级干部分包辖区大气污染治理任务.
(二)严格实施政绩考核.把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等作为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被认定为未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取消单位和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自责任认定之日起1年内不予提拔或重用.
(三)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实行大气污染防治一票否决,对忽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污染危害和极坏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在信用评价、资质认定、财税优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五一奖章、五四奖章、优秀党员认定、参选和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存在问题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约谈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包领导,并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
经约谈、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后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责任人及分包领导给予停职、免职处理或责令辞职;
构成违纪,追究党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督导督查.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三级督导机制,管委会督查室和监察审计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督导,管委会各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工业企业等治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日常督查.对未按期整改到位或被媒体曝光的,按照《郑东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东新区大气污染防治奖惩方案的通知》(郑东防领〔2014〕1号)严格实施财政扣款,将压力传递到基层.
(六)加大执法力度.根据新《环保法》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将压力传递到企业.
(七)加大财政投入.管委会计划财政局要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治污设施改造及设备采购,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八)加强宣传力度.加强舆论监督,加大曝光力度,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社区、村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采用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环保宣传,大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群众自觉参与到大气污染治理行动中. 附:管委会领导分包乡(镇)办事处情况一览表 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台账 附件: 管委会领导分包乡(镇)办事处情况一览表 分包领导 乡(镇)办事处 张建慧 配合:郭程明 圃田乡 吴福民 配合:司秒争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 王竹强 配合:翟国俊 杨桥办事处、金光路办事处 马安庄 配合:陈平安 博学路办事处、龙子湖街道办事处 赵长根 配合:杜建强 白沙镇 周军营 配合:卫志刚 如意湖办事处、龙湖办事处 孟祥岭 配合:高殿有 龙源路办事处 王新宇 配合:李艳春 商都路办事处 周智敏 豫兴路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