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22-11-02 |
项目节能报告 2.项目节能审查的申请 县发改局
002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1.作业地点平面图 2.施工单位作业资格证明 3.施工单位与电力电缆线路设施产权单位签定的协议书 县经信局
003 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 1.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申请表 2.经营场地平面图 县经信局
004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1.项目建设单位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申请文件 2.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县经信局
005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1.筹设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县教育局 2.设立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6.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直接申请设立,提交筹设所需4项材料和设立所需3-5项材料 3.变更与终止 1.申请报告 2.财务清算报告
006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1.适龄儿童、少年年龄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 2.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申请 3.休学的提供父母户口本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 4.适龄儿童、少年身体状况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 县教育局
007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1.筹设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的有效证明文件 县教育局 2.设立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6.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直接申请设立,提交筹设所需4项材料和设立所需3-5项材料
008 校车使用许可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的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需原件) 2.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证明 3.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人的驾驶证(需原件) 4.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5.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 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
009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1.清真屠宰场(厂) 1.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表 2.企业法人、清真负责人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员工花名册各 3.具有清真饮食习俗少数民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清真屠宰师岗位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县民宗局 2.一般清真生产经营单位 1.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表 2.企业法人和清真负责人的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各 3.企业员工花名册和具有清真饮食习俗少数民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010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1.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 2.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3.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 4.必要的资金证明 5.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 6.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 7.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县民宗局
011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1. 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等) 2.该宗教在拟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4.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 5.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 6.保证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说明 7.建设资金证明 县民宗局
012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1.登记 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 2.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 3.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4.有关规章制度文本 5.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证明(属新建的,应当提供规划、建筑、消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
属改扩建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
属租借的,应当提供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和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 6.合法的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 县民宗局 2.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 1.宗教活动场所变更登记应交材料:(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
(3)《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正副本)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备案应交材料: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
013 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 1.狩猎场枪支、弹药配购许可 1.狩猎场工商营业执照 2.狩猎场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的无刑事犯罪、劳动教养(含社会矫治)、吸食毒品等记录 4.狩猎经营内容合法性证明材料 5.狩猎场建设设计方案和平面位置图 6.狩猎场运营程序、射击安全须知、教练安全守则、枪弹防抢防盗预案、枪弹存取及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各 7.属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枪弹库验收报告、关于申请配置枪支弹药的请示 县公安局 2.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申办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 1.向公安机关递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单位全称及地址、办证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配购枪支弹药品种、数量等材料 2.提供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或者特许猎捕证和本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同意购置枪支的审查批准文件
014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2.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县公安局
015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事前备案 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个人的身份证明 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县公安局
016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3.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等信息 4.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5.《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申请表》 县公安局
017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 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等资料 3.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 4.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等资料 5.《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申请表》 县公安局
018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1.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负责人亲自递交的书面申请 2.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3.申请登记表 县公安局
019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1.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2.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4.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