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22-11-02 |
440681000628190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谢文辉 经营地址 陈村镇南涌居委会广珠公路105国道陈村段1-2号永泰楼第1-2仓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和擅自发布户外广告 主要违法事实 我局于2015年7月30日,对位于陈村镇南涌居委会广珠公路105国道陈村段1-2号永泰楼第1-2仓的佛山豪汇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带有 豪汇 字样的宣传单共50份,均标注有 开业酬宾 佛山豪汇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佛山豪汇汽车俱乐部 作为陈村以及北蚴准液阑放谱ㄒ档奈薹裰行,佛山豪汇是迄今本地豪华品牌最先进和配备齐全的服务机构.
我们的团队由保时捷、奔驰、宝马厂家认证的4S店管理人员及技师组成,其中4S店管理人员5名,保时捷厂家认证技师3名,宝马认证技师2名,奔驰认证技师1名,以维修厂的价格,提供厂家认可的维修技术力量及原厂配件. 的字样.经查,当事人从2015年3月28日开始,在无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在公司宣传单上编造 ---作为陈村以及北蚴准液阑放谱ㄒ档奈薹裰行,佛山豪汇是迄今本地豪华品牌最先进和配备齐全的服务机构… 等字样,对该公司的消费者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此外,现场发现该公司设有两幅广告牌,第一幅:规格均为 20米*3米 带 专业维修 保时捷 玛莎拉蒂 奔驰 宝马 奥迪 路虎 豪汇汽车俱乐部 字样;
第二幅:规格均为 20米*3米 带 图案+豪汇(保时捷) (玛莎拉蒂) (奔驰) (宝马) (奥迪) (路虎) 豪汇汽车俱乐部 字样.该二幅广告牌由该店委托一装修公司统一安装,二幅广告牌的费用共10000元,已经付款,但公司人员未能提供《户外广告登记证》. 根据上述情况我局于当日立案并对该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在公司宣传册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的规定.其行为属于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消费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假冒伪劣商品名称及数量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
二、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 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 . 行政处罚结果 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立即停止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并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更正宣传册;
二、对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罚款壹万元,上缴国库;
三、限期三日内对发布的户外广告补办登记手续;
四、对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罚款捌千元,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2015年9月21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8月21日 公布起止日期 2015年9月2日至2017年9月1日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顺监陈罚字[ 2015]39号 当事人:佛山豪汇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字号名称:佛山豪汇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文辉,住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居委会广珠公路105国道陈村段1-2号永泰楼第1-2仓,经营范围:维修、销售:汽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我局于2015年7月30日,对位于陈村镇南涌居委会广珠公路105国道陈村段1-2号永泰楼第1-2仓的佛山豪汇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带有 豪汇 字样的宣传单共50份,均标注有 开业酬宾 佛山豪汇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佛山豪汇汽车俱乐部 作为陈村以及北蚴准液阑放谱ㄒ档奈薹裰行,佛山豪汇是迄今本地豪华品牌最先进和配备齐全的服务机构. 我们的团队由保时捷、奔驰、宝马厂家认证的4S店管理人员及技师组成,其中4S店管理人员5名,保时捷厂家认证技师3名,宝马认证技师2名,奔驰认证技师1名,以维修厂的价格,提供厂家认可的维修技术力量及原厂配件. 等字样.经查,当事人从2015年3月28日开始,在无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在公司宣传单上编造 ---作为陈村以及北蚴准液阑放谱ㄒ档奈薹裰行,佛山豪汇是迄今本地豪华品牌最先进和配备齐全的服务机构… 等字样,对该公司的消费者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此外,现场发现该公司设有两幅广告牌,第一幅:规格均为 20米*3米 带 专业维修 保时捷 玛莎拉蒂 奔驰 宝马 奥迪 路虎 豪汇汽车俱乐部 字样;
第二幅:规格均为 20米*3米 带 图案+豪汇(保时捷) (玛莎拉蒂) (奔驰) (宝马) (奥迪) (路虎) 豪汇汽车俱乐部 字样.该二幅广告牌由该店委托一装修公司统一安装,二幅广告牌的费用共10000元,已经付款,但公司人员未能提供《户外广告登记证》. 认定以上事实所依据的证据有:
一、《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的现场情况;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许可范围;
四、当事法定代表人的《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和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违法事实;
五、见证人的《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的对外经营情况;
六、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见证人的身份信息;
七、照片证据表2份,证明当事人的户外广告的刊登内容;
八、现场证据复制(提取)单2份,证明当事人的宣传发布情况;
九、加盖当事人公章的宣传单原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发布的宣传单张内容;
十、承诺书1份,证明当事人积极消除该违法行为的影响. 当事人在公司宣传单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的规定.其行为属于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消费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考虑到该公司接受处罚态度好,及时停止违法行为,对该公司作处罚决定如下:
一、责令立即停止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并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更正宣传册;
二、对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罚款壹万元,上缴国库;
由于该公司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而擅自发布的广告牌,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属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 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 .考虑到该公司接受处罚态度好,及时停止违法行为,对该公司作处罚决定如下:
一、限期三日内对发布的户外广告补办登记手续;
二、对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罚款捌千元,上缴国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第五十一条第
(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农行佛山顺德陈村支行营业部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1日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报送单位:陈村分局 顺市监(陈)案公【2015】2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顺监陈罚字[2015]第36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罗帝乃(顺德陈村颖隆自选商场)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地址 顺德区陈村镇潭州村委会南北坊北便大街十巷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主要违法事实 根椐佛山市顺德区烟草专卖局提供线索,我局于2015年7月29日,对位于佛山市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