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8-01
禹政办〔2017〕2号 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州市2017年持续打赢大气污染 防治攻坚战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 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 《禹州市2017年持续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和《禹州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2月21日 禹州市2017年持续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 动方案为大幅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完成许昌市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终期考核目标,根据《许昌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许政办〔2017〕7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坚持精准、精细、精确的原则,全民、依法、科学治理大气污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责任追究、网格监管、排污许可、生态补偿、目标考核六项制度,进一步夯实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建立扬尘污染管控、污染天气管控等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

持续落实扬尘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禁燃烟花爆竹、污染天气管控等攻坚措施.坚持 两手抓、两手硬 ,确保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许昌市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终期考核目标,大幅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市PM10和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优良天数完成许昌市定目标任务,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全市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1.建立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 (1)落实扬尘污染 一票停工 制.加强建筑、道路、拆迁、水利、国土、堆场等各类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各类扬尘防治要求.对全市商砼企业、预半砂浆企业粉尘污染实行提标治理,5月1日前完成提标治理任务.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 一票停工 制,即对未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实行停工整治.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路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各乡镇(办) (2)实施扬尘污染防治 黑名单 制度.严格按照《禹州市大气环境污染违法 黑名单 管理办法》规定,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与建筑市场诚信挂钩联动机制,将施工单位扬尘违法违规情况纳入相应的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将扬尘污染防治不力、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列入行业 黑名单 ,实施重点监管,在退出 黑名单 前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路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各乡镇(办) (3)开展城乡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城乡垃圾清理专项行动,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强化城乡结合部工作,进行垃圾清理、道路清扫等工作,杜绝垃圾乱排乱放、道路扬尘严重等问题出现.通过大面积、大范围的城乡垃圾清理专项行动,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础.4月份以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农林局、各乡镇(办) (4)提升扬尘污染监控水平.自2017年1月1起,城市建成区内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开工工地和商砼企业、预拌砂浆企业要在出入口、施工作业区、料堆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并与市住建设部门联网,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乡镇(办) (5)严格运输扬尘管控.新购入渣土运输车必须为自动密闭车辆.2017年2月25前,现有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完成自动密闭改装.所有渣土运输车辆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网,实现动态跟踪监管.公安、住建、城管、交通部门在2017年3月底前出台我市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管理,对违法运输车辆依法严格处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各乡镇(办) (6)提高道路保洁水平.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范围,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2017年4月底前,主要道路机械化洒水清扫率要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卫处、各乡镇(办) 2.落实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各项制度 (1)强化网格监管.严格按照《禹州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禹发〔2016〕7号)要求,全面落实 定人、定责、履责、问责 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格局,切实形成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片区责任到人、工作任务具体、信息反馈流畅、奖惩渠道明晰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体系.2017年2月28日前,各乡镇(办)要将村(社区)网格单元划分及重点监管对象、监管责任人落实到位、监管到位,并将清单报市环保局备案.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乡镇(办) (2)全面实施环境执法 双随机 制度.环境监察部门要全面落实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和执法队伍的 双随机 制度,重点强化对大气环境质量差、改善缓慢或质量恶化地方的大气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及日常督查,对全市省控、市控涉气污染源开展随机抽查,对企业排污达标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对偷排、漏排、篡改监控数据等违法行为严罚重处,保持对污染源的高压监管态势.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乡镇(办) (3)加强燃煤发电、供热机组环保监管.切实加强对燃煤发电、供热机组的污染物超低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生产发电等情况的实时监控,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对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或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相应处罚,并及时上报省相关部门没收环保电价所得.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 (4)强化排污许可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环境保护部有关技术规范要求,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电力、水泥等主要 高架源 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排污许可证要载明各排污口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总量、主要生产设备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对未按期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相关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全面落实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依据《《禹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规定,全面实施空气质量生态朴偿,以经济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每月15日前,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4.建立完善黄标车淘汰长效机制 (1)强化黄标车淘汰措施.继续坚持上路查扣、源头追缴、交易监管、严格手续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力度.强化上路查扣,依托执法服务站和缉查布控系统,把黄标车、老旧车查扣纳入日常勤务进行部署,从严查处黄标车、老旧车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源头追缴,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企业,上门入户,逐台对账,找准下落,采取收缴牌照、破坏要件、追缴拆解等方法,促使车辆淘汰到位;

紧盯二手车交易市场,对二手黄标车一律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严格办理注销和公告牌证作废业务,对办理注销业务的黄标车、老旧车,必须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关于公告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制度,以及省公安厅有关疑似灭失排查、查扣待拆解、破坏要件等不再上路行驶的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2)强化在用车日常监管.按照《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要求,将机动车排气检验纳入机动车安全技术年检内容,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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