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8-01 |
一、主要目标 2013年万元GDP能耗力争比上年下降2%,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比上年分别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上年下降3.2%,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整体完成进度不低于 十二五 节能目标进度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结构节能. 1.把好项目准入关口.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提高节能评估审查的质量,把好能耗增量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2.淘汰落后产能.力争淘汰落后机电设备0.5万千瓦.完成淘汰小造纸落后产能4.5万吨,对虚假淘汰行为、死灰复燃落后产能坚决予以处理.(责任单位:有关重点用能单位,有关市县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推进工程节能. 1.绿色照明示范省建设工程.按照《海南省建设绿色照明示范省总体方案》要求,完成全省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含农垦系统)照明节能改造任务.逐步淘汰白炽灯,采用LED灯、高频T5/T8荧光灯以及其他先进节能技术,实施公共机构、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的绿色照明示范试点工程.组织对各市县及农垦系统路灯绿色照明改造情况进行验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农垦总局、省旅游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2.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省建设工程.争取《海南省海上风电规划》通过国家能源局审查.编制《海南省太阳能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海南省分散式接入风电规划》.确保天能老城经济开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等5个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项目(53.5MW)、中电国际昌江光伏等2个太阳能农业结合项目(50MW)竣工投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市县政府等) 3.蓄能型集中供冷示范省建设工程.组织实施蓄能型区域集中供冷示范工程,2013年上半年前,完成15个供冷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及立项审批等有关手续.(责任单位:有关市县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4.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工程.制定《海南省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快锅炉运行能效测试室建设,开展锅炉运行能效测试试点工作.推动实施食品等行业锅炉改造.(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政府) 5.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制定《海南省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实施方案》、《海南省电梯节能技术推广方案》、《海南省非蓄能型集中供冷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政府) 6.电网节能改造工程.制定全省电网节能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切实降低综合线损率,积极发展智能电网高效节能技术.(责任单位:海南电网公司) 7.能量系统优化和余热余压利用工程.以热电联产、推广分布式能源为重点,确保东方热电联产示范项目建成通气,推进老城热电联产示范项目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建材行业等生产企业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县政府,海南电网公司) 8.绿色交通工程.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提高交通运输车辆实载率,加速淘汰高耗能老旧船舶.重点推广 船舶接用岸电 、 油改电 、电子喷油控制装置、节油减烟器、精确导航设备、新型燃油添加剂、燃油均质等节能技术产品.(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市县政府) 9.建筑节能工程.开展全省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质量,确保城镇新建建筑节能50%的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推进绿色建筑示范省建设,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逐步开展绿色建筑
一、二星级评价工作.海口、三亚确保完成国家 限止使用粘土制品 任务,其它市县完成 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任务.(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政府) 10.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300万只财政补贴节能灯,优先支持绿色照明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平板电视、空调、电冰箱、电动洗衣机、热水器、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配电变压器等高效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各市县政府) 11.节能能力建设工程.推动市县组建节能监察机构,争取国家节能能力建设资金支持,提高省级以及市县节能监察、监测装备水平.推动海口市、三亚市设立单独能源统计机构,其他市县设置专职能源统计专业人员.着手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实时监测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各市县政府等) 12.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积极开展全省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建25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责任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县政府) 13.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工程.印发《海南省 十二五 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动昌江、洋浦、老城工业园区编制循环化改造方案,申报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市县政府) 14.清洁生产工程.实施《海南省 十二五 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在工业领域中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在旅游领域和农业领域开展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完成3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5个清洁生产与污染减排重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市县政府) 15.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推进造纸绿泥、铁尾矿贫矿以及黄金尾矿综合利用,新增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量50万吨以上,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提高1个百分点.(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市县政府) 16.沼气利用工程.在2013年底前完成新增8550户户用沼气、100处小型沼气工程、18处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及40个乡村服务网点建设任务.(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政府) 17.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废旧物品回收网点,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弃物、餐厨垃圾、办公用品的循环综合利用,推广使用再生纸,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和餐厨垃圾生物处理,强化建设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管理,建立资源循环利用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18.水资源节约利用工程.重点推进金海浆纸纸污水放流水回用、临高太阳能光热海水淡化等节水项目的实施.(责任单位:省水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推进管理节能. 1.推进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区建设.完成编制海南省节能减排综合示范试点实施方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水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物价局、各市县政府,海南电网公司) 2.制订《海南省蓄能型集中供冷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完成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并报省政府审定后施行.(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物价局等,海南电网公司、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3.制订《海南省2012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4.制订《海南省节能监察管理条例》.(责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