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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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鲁国土资函〔2017〕215 号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阳信县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 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阳信县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 《关于申请办理阳信县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铁路专用 线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 (阳信汇宏〔2017〕4 号)及滨州 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阳信县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 建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 (滨国土资呈〔2017〕230 号) 均已收悉.

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国 土资源部令第

68 号)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 该项目已列入滨州市 "十三五" 铁路发展规划 (2016-2020 年) ,经济南铁路局总工程室批复(总基函〔2017〕59 号)同意 开展前期工作.该项目建设将有效提高德大线运营效益,进一步 优化滨州市货运结构,提高铁路货运比例.对于缓解公路运输压 力,改善滨州市整体环境,按期完成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目 标和重点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该项目用地涉及阳信县,用地总规模 19.5493 公顷,其中: 农用地 12.1785 公顷 (耕地 10.7071 公顷, 不占用基本农田) , 建设用地 7.3708 公顷.因项目提出建设较晚,该项目部分用地 不符合阳信县(2006-2020 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阳信县已按 规定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调整完善进行了衔接,符合相关要求. 该项目占用耕地 10.7071 公顷,按照有关要求,滨州市国土 资源局组织开展了踏勘论证.通过踏勘论证,认为该项目建设方 案符合供地政策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用地选址和 用地规模比较合理,规划修改方案切实可行.

三、根据可研推荐设计方案,项目建设内容:正线一条 2.4 公里,厂内站到发线

3 条(其中重车线

2 条、空车线

1 条) ,3 条线有效长均满足 1.050 公里.厂内站东咽喉设机备兼边修线

1 条, 有效长 0.120 公里;

德大铁路阳信站新增到发线

1 条, 1.050 公里,为满足整列调车作业,对既有牵出线进行延长,受东端东 支流河限制,牵出线由 0.350 公里延长至 0.950 公里实际新增 0.6 公里. -

3 -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19.5493 公顷,其中正线占地面积 6.4104 公顷,到发线占地面积 11.2182 公顷,机车整备、边修线占地面 积0.3205 公顷,调车线占地面积 1.6002 公顷,该项目申请用地 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 《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 地指标》 (建标〔2008〕232 号)的规定.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项目占 用耕地的,应当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同时,地方人 民政府应按照法律规定, 要求建设单位将被占用地耕作层土壤剥 离利用;

结合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工作,及 时组织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补充耕地;

用地报批时,耕作 层土壤剥离利用安排情况,随同补充耕地方案一并予以说明. 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 足额落 实补充耕地、 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 建设单位按规定将补充耕地、 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合理确 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建设单 位和地方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 耕地 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五、建设单位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 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预审手 续后,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六、 同意阳信县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通过用 地预审, 请依法做好项目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数据库的衔 接.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 待项目核准后, 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七、本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 年9月28 日-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滨州市国土资源局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7 年9月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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