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11-04 |
1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青海省证监局调查的公告 我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
2007 年3月20 日收到青海省证监局《调查通知书》 (青调查通字
0701 号) ,就我公司可能存在的证券违法违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的有关规定对我公司展开调查.我公司接受调查并积极给予配合.其调查结 果我公司将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07 年3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