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11-09 |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08 年7月30 日在公司总部(上海市愚园路
1395 号)第三会议室召开. 公司于
2008 年7月22 日派专人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各位董事和监 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名.董事长黄迪南 委托副董事长冯梁代为出席表决,董事张素心委托董事袁弥芳代为出 席表决,会议由副董事长冯梁主持,公司
3 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审议《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的议案(详见 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 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审计机构,担任本公 司2008 年度审计工作. 本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预案仍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召开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如下:
1、会议时间:2008 年8月19 日(星期二) 会期半天(上午)
2、会议地点:上海市宛平宾馆
3、会议内容: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出席对象: (1)2008 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4)其他人员
5、出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08 年8月12 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 下午 1:00-4: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福州路
89 号三楼;
(3)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持委 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持委托人及本 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6、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监局发布的沪证监公司字 [2008]81 号 《关于重申做好维护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向 股东发放礼品;
7、联系地址:上海市愚园路
1395 号五楼证券部
电话:021-62102651 传真:021-62267260 邮编:200050 联系人:周奕、高璞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上海输配电股 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7月30 日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27 号公告和上海证监局上市 公司监管专题工作会议关于深化上市公司治理、严防资金占用问题反 弹的要求和精神,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自查,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占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1、自查时间 公司自
2008 年7月1日至
15 日期间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自查工作, 自查的时间范围为
2007 年1月1日至
2008 年6月30 日.
2、自查范围 公司资金占用自查范围为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
3、人员组成及自查程序 公司资金占用自查工作由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公司有关部门 人员组成,财务总监具体负责自查工作的开展.公司资产财务部及控 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在财务总监的统一安排下,对公司本部、子公司与 关联方企业的资金往来进行了全面自查,检查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和 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并将汇总后的自查 结果报公司总经理.
二、防范资金占用机制的建设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的相关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防范资金占用机制.一方面公司 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三分开,两 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对严防资金占用起到一 定的作用.另一方面根据规定,公司资产财务部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门是落实防范资金占用的职能部门,如果有可能发生资金占用问题, 职能部门应立即报告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公司将根据证监会的规定坚 决杜绝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三、资金占用自查结果
1、自查结果 经自查,公司
2007 年1月1日至
2008 年6月30 日未发现有实 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侵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一贯重视对资金占用问题的自查工 作,近几年从未发生过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侵害上市公司 利益,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两个层面制定 了相应的内控制度.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控股股东不得利用资金 占用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章程》 、 《董事会议事 规则》 、 《总经理工作细则》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制度中,也有 明确的资金审批权限和规定, 较好的防止了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情况的 发生. 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 和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 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子公司、联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内控制度执行 情况等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内部审计监督, 对有必要深入了解的经济 活动实施专项审计调查. 公司良好的内控体系对禁止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起到了应有的作 用.
四、下一步防范资金占用发生的措施 虽然公司近几年未发生过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的情况,但公司仍将一如既往重视此问题以防患于未然.公司将以 本次自查活动为契机, 进一步健全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在有关制度上更加 明确资金占用的结算期限,防范资金占用的规定,同时,通过落实专 人报送关联方资金往来、 不定期检查等措施来防范资金占用情况的发 生.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要求,不断完善 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O 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