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9-11-10 |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Titans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 Limited 中国泰坦能源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188)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中国泰坦能源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本 公司」 ) 董事(「董 事」 ) 会(「董 事会」 ) 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 「本 集团」 )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报 告期」 ) 之中期业绩,连同二零一七年同期之比较数字.该等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未经审核,惟已经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C
2 C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未 经审核) (未经审核) 收益4121,389 137,145 销售成本(72,657) (81,268) 毛利48,732 55,877 其他收益14,678 6,720 销售及分销开支(25,438) (25,387) 行政及其他开支(30,286) (27,825) 就应收贸易账款确认之减值亏损拨回2,233 2,997 可换股票苌ぞ卟糠种街(亏 损) 收益净额(129) 7,154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C347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2,656) (1,562) 财务成本(12,048) (6,251) 除税前(亏 损) 溢利(4,914) 12,070 所得税抵免(开 支)
7 7,608 (4,663) 期内溢利82,694 7,407 C
3 C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七年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未 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期内其他全面(支 出) 收入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公平值收益净额C2,222 与其后可能会被重新分类之项目有关之所得税C(556) C 1,666 其后将不会被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透过其他全面收入按公平值计量之股权投资之公平值变动(扣 除税项) 15,154 C 与其后将不会被重新分类之项目有关之所得税(2,272) C 12,882 C 期内其他全面收入,扣除税项12,882 1,666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15,576 9,073 以下各项应占期内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3,538 8,852 -非控股权益(844) (1,445) 2,694 7,407 以下各项应占期内全面收入(支 出) 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16,420 10,518 -非控股权益(844) (1,445) 15,576 9,073 每股盈利基本及摊薄(人 民币分)
10 0.38 0.96 C
4 C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未 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99,407 56,837 预付租赁款项8,145 8,301 商誉449
449 建设物业、厂房及设备之预付款项C13,000 无形资产30,405 32,085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付按金60,356 C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662 C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5,676 8,3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C159,152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149,697 C 透过其他全面收入按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24,609 C 递延税项资产7,084 7,523 386,490 285,679 流动资产存货92,789 76,717 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5300,073 333,094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205,153 157,980 预付租赁款项312
312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94,674 4,137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2,793 C 持作买卖投资C9,248 可换股票昊匮≡袢ㄑ苌ぞ1,263
165 受限制银行结余63,409 61,433 短期银行存款18,000 73,000 银行结余及现金55,983 60,133 744,449 776,219 C
5 C 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未 经审核) (经审核) 流动负债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6114,931 101,193 合约负债12,951 C 预收款项C6,791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26,839 29,963 可换股票90,933 83,567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9281
185 可换股票谎≡袢ㄑ苌ぞ1,405
175 应付税项16,514 25,590 银行及其他借贷160,079 134,945 423,933 382,409 流动资产净额320,516 393,81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707,006 679,489 非流动负债银行及其他借款13,876 3,450 递延税项负债20,119 18,604 33,995 22,054 资产净值673,011 657,435 股本及储备股本8,087 8,087 股份溢价及储备639,019 622,59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647,106 2,630,686 非控股权益25,905 26,749 权益总额673,011 657,435 C
6 C 附注1. 一般资料中国泰坦能源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本 公司」 ) 乃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注册为一间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 Squar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the Cayman Islands.本公司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 ) 的主要营业地点及总部地址为中国广东省珠海市石花西路60号泰坦科技园.本公司的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33楼3306-12室.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 下统称为「本 集团」 ) 之主要业务为(i)供应电力电子产品及设备;
(ii) 电动汽车的销售及租赁;
(iii)提供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
及(iv)根ㄉ-经营-转让 ( 「BOT」 ) 合同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服务.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下 文统称为「本 集团」 ) 的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以人民币(「人 民币」 ) 呈列,人民币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2. 编制基准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泄嬖蚋铰际氖视门豆娑跋愀刍峒剖(「香 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香 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中 期财务报告编制. 3. 主要会计政策简明综合财务资料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若干按公平值(如 适用) 计量之金融工具除外. 除下述者外,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依循者一致. C
7 C 本集团於本中期期间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新准则、修订及诠释(「新 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且於本集团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起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 (二 零一四年) 金融工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来自与客户所订立合约之收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修 订本)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保险合约时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 (修 订本) 投资物业的转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 号 (修 订本) 股份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 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之年度改进香港(国 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 诠释第22号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及第15号导致本集团会计政策出现变动及对已於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确认的金额作出调整.新会计政策载於下文附注4.本公司董事认为,於本年度应用其他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概无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或 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3.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并就(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分类及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减值及(3)一般对冲会计处理方法引入新规定.本集团已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9号项下的过渡条文对首次应用日期(即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追溯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而并无选择重列比较资料.於首次应用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账面值之间的差额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之保留盈利及其他权益组成部分内确认. 3.1.1 分类和计量於首次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日期,本集团管理层已基於本集团管理该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彼等之合约现金流量特徵审阅及评估本集团持有之所有金融资产,并已将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分类至适当的类别,有关说明如下: 过往分类为按摊销成本列账之贷款及应收款项之具追索权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应收联营公司款项及应收票: 该等项目乃按旨在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之业务模式持有,并仅为本金及未偿还本金之利息付款.因此,该等金融资产於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后继续按摊销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C
8 C 过往分类为按成本扣除减值列账之可供出售投资之非上市股权投资: 该等股权投资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下指定作透过其他全面收入按公平值计量的条件.本集团就其24,609,000港元之若干非上市股权投资作此选项,原因为该等投资乃就中期策略目的而持有,并於首次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后,将该等投资分类为透过其他全面收入按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本集团将於其后之报告期末按公平值计量该等投资,并於其他全面收入内确认及於投资重估储备内累计公平值收益或亏损,而将不会於取消确认时重新分类至损益. 3.1.2 金融资产减值本集团拥有下列种类的金融工具,须遵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下之新减值规定.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应收贸易账款应 收租赁款项本集团将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下的简化方法就预期信贷亏损(「预 期信贷亏损」 ) 计提拨备,并就所有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确认存续期的预期亏损.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根灿兄庞梅缦仗蒯缂捌渌(例 如逾期资料等) 进行分类,以计量预期信贷亏损. 低信贷风险之金融资产: 本集团就以下金融工具计量12个月的预期信贷亏损: ? 其他金融资产(包 括自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之应收联营公司款项、银行结余及现金、受限制银行结余及短期银行存款) . 根炯殴芾聿阒拦,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概无作出亏损拨备. C
9 C 下表概述於首次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时,就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各项目确认为期初结余调整: 於 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应用 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 第9号 之影响 应用 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 第15号 之影响 於 二零一八年 一月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9,152 (159,152) C C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 C 134,543 C 134,543 透过其他全面收入按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 C 24,609 C 24,609 流动资产 持作买卖投资 9,248 (9,248) C C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 C 9,248 C 9,248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6,791 C (6,791) C 合约负债 C C 6,791 6,791 4. 收益及分部资料收益指向外部客户出售货品及提供服务之已收及应收款项,扣除折扣、退货及销售相关税项. 向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即首席营运决策者(「首 席营运决策者」 ) ,呈报以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的资料,集中於已付运或已提供的货品或服务类型.首席营运决策者已选择为本集团物色各种不同产品及服务. 本集团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8号之可报告分部如下: (i) 电力直流系统-生产及销售电力直流系统(ii) 充电设备-生产及销售电动汽车充电设备(iii) 充电服务及建设-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以及根BOT合同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股务(iv) 其他-包括两个经营分部,即(i)电网监测-销售电网监测及治理设备;
及(ii)电动汽车-销售及租赁电动汽车C10 C 由於充电服务及建设的产品及服务的性质有别於其他可报告分部,首席营运决策者认为分部资料有助於财务资料使用者理解有关产品及服务,因而不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项下最低数量准入门槛之充电服务及建设,被视为单独可报告分部,进行单独披露. PASS产品、电网监测及电动汽车经营分部由於不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项下最低数量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