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11-18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CRT 含铅玻璃协同处置混合熔炼项目 现场验收专家组验收意见 (废气、废水部分) 2018年5月31日,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郴州市组织召开了郴 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CRT含铅玻璃协同处置混合熔炼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诚 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及专家(名单附后).

审查前,现场检查了环境保 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会上,与会代表听取了项目建设工程环保执行 情况的报告和监测单位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审阅 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如下会议纪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CRT 含铅玻璃协同处置混合熔炼项目位 于郴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用地范围内, 即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的仙溪冲村.

2017 年1月,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完成 CRT 含铅玻璃协同处置混合 熔炼项目环境影响说明,2017 年1月,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郴州市环境保护局以郴加发[2017]3 号予 以批复. 本项目为原料变更项目.即在保持铅产能不变的情况下,依托原有粗 铅冶炼系统(年产

10 万吨电铅、8 万吨硫酸、2 万吨次氧化锌,采用"富 氧底吹熔炼+液态渣直接还原+电解精炼"工艺,配套两转两吸制酸)的 底吹炉协同处置

8000 吨/年CRT 含铅玻璃.根据环评变更说明,其原料只 是部分变更,含铅玻璃的用量只占变更前底吹炉混合铅精矿全年用量的 4%,主要受到影响的单元为粗铅冶炼系统中的底吹炉、还原炉、烟化炉以 及制酸系统,其它系统基本不受影响.变更前后,工程的建设内容、生产 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产品、环保设施均未发生变化,故本项目的 生产工艺与原来的一致.原料变更后,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项 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二、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 本落实了环评变更说明和批复要求.原料变更后,委托湖南中诚环境监测 技术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验收监测.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 度完善,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已备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制酸尾气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 10.5mg/m3 ,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为 31mg/m3 ,硫酸雾浓度最大值为 3.26mg/m3 ,均符合《铅、锌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 25466-2010)表5标准限值要求. 还原炉、 烟化炉合排烟气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 30.9mg/m3 , 二氧化硫 浓度最大值为 41mg/m3 ,汞及其化合物浓度最大值为 2.39* 10-4 mg/m3 ,铅及 其化合物浓度最大值为 0.64mg/m3 , 符合 《铅、 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6-2010)表5标准限值要求. 原料输送废气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 26.0mg/m3 ,符合《铅、锌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6-2010)表5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 0.345mg/m3 ,汞及其化合物浓度 最大值为 6.4* 10-5 mg/m3 ,铅及其化合物浓度最大值为 4.666* 10-3 mg/m3 ,硫 酸雾浓度最大值为 0.294mg/m3 , 均符合 《铅、 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6-2010)表6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监测结论 项目的废水有污酸废水、电除雾冲洗水、锅炉酸碱废水、车间地面冲 洗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污酸废水预处理后,一类污染物除总砷外,总铅、总砷、总镉、总铬、 总汞、 总镍均符合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6-2010)表2标准限值要求.该水预处理后进入厂总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再到回用水池循环 利用不外排. 其它废水进厂总废水处理站处理后, pH 范围值、 悬浮物、 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氟化物、总锌、总铅、总砷、总镉、总铬、总汞、总镍、总银、六价铬均符合《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5466-2010)表2标准限值要求.处理后的水进回用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的 pH 范围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磷酸盐(以P计) 、总锌、总锌、总铅、总砷、总镉、总铬、总汞、总镍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一类污染物总铅、总砷、总镉、 总铬、总汞、总镍、总银、六价铬的日均浓度也不高.该水经三级化粪池 处理后排入郴州第三污水厂再深度处理.

3、污染物排放总量结论 全厂的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340t/a,化学需氧量≤4.5t/a,利用验收 监测结果计算的铅系统制酸尾气处理设施出口与还原炉、烟化炉合并烟气 出口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 9.462t/a, 生活废水外排口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总 量为 0.396t/a.

四、验收结论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CRT 含铅玻璃协同处置混合熔炼项目按 政策要求履行了环保手续.本项目只是部分原料变更,含铅玻璃的用量只 占变更前底吹炉混合铅精矿全年用量的 4%,变更前后,工程的建设内容、 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规模和产品均未发生变化,而铅实现了等量替 代,锌和硫的产能相应减少.对外排废气而言,硫的排放量、尘中砷的排 放量相应有所减少,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减排项目.鉴于项目的废气、废 水符合有关标准限值要求.经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五、后续要求 (1)按设计要求加强废气、废水处理站的运营管理,做好运营记录;

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使处理后废气、废水长期、稳定符合所执行的标准 限值要求. (2)污酸渣属危险废物,贮存到一定量后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规定 处理. 验收组

2018 年5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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