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11-25 |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8 年4月26 日、5 月26 日、6 月22 日、8 月18 日分别发布了 《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 告》 ( 2018-048)、 《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2018-081)、 《 关于诉讼事项的 公告》 ( 2018-091)、 《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2018-103), 就公司涉及诉 讼情况进行了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近期新增诉讼案件及有关案件 进展情况如下:
一、涉及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9 年4月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公司决定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 移》、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 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一)变更的原因 为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7 年 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 司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 二)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 公司自
2019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 计准则. (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 《 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修订后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 业务模式 和 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 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 以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 已发生损失法 修改为 预期损失 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 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若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 则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 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 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 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8 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无重大影 响,无需追溯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变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 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 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 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 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 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的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月27 日 制作 董春云
电话:010-83251716 E-mail押[email protected] DISCLOSURE 信息披露 C432
2019 年4月27 日 星期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相关公告刊载于
2019 年4月27 日的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 为使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 公司将于
2019 年5月10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 17:00 在全景网举 办2018 年年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