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11-26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利津津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津利物流")向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信社")贷款 1,600 万人民币贷款已于
2018 年10 月15 日到期,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山东中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煅烧炉机 械设备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8 年12 月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 公司为利津津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设备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利津津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利津县经济开发区中小微创业园 公告编号:2018-083 注册地址:利津县经济开发区中小微创业园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朝亮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有限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石油焦、煅后石油焦、五 金建材、钢材、木材、煤炭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3 年10 月25 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山东中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煅烧炉机械设备为利津津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向山东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1,600 万人民币提供设备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
1 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鉴于被担保人为公司主要供应商,公司董事会在考虑担保风险可控的基础 上, 同意以山东中阳碳素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煅烧炉机械设备抵押的方式为该担保 人做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被担保人为公司主要供应商,该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担保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16,000,000.00 100% 公告编号:2018-083 其中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0 0%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保金额
0 0%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0 0%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75%.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中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山东中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