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12-13 |
1 ― 成都市郫都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郫环验〔2018〕102 号 成都市郫都区环境保护局关于 成都市光亮灯具制造有限公司灯杆制造项目配套建 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的 批复 成都市光亮灯具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递交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资料收悉, 经 资料审查、验收监测和验收组现场核查,位于郫都区现代工业港 北区港华路
268 号灯杆制造项目配套建设的噪声、 固体废物污染 防治设施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配套的环保设施及措施已按 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 ―
2 ― 评要求,验收公示期间未接到不同意见,验收合格.
现就环境管 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长 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危废环境管理,落实"三防"措施,产生危险废 物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落实转移联单等相关制度.
(三)请及时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 (http://47.94.79.251),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 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并按规定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的监督管理. 成都市郫都区环境保护局
2018 年9月18 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郫都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 年9月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