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12-20 |
2016 年12 月项目名称:临沂职业学院施工资料制作与管理软件、施工工艺虚拟仿真实训软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LZBLY2016382 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39-2030413 第2页共48 页目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一、总则.5
二、谈判文件
8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9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3
五、开标、评审与成交.14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20
第四章 合同(格式)35
第五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39 项目名称:临沂职业学院施工资料制作与管理软件、施工工艺虚拟仿真实训软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LZBLY2016382 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39-2030413 第3页共48 页
第一章 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职业学院施工资料制作与管理软件、施工工艺虚拟仿真实训软 件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LZBLY2016382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 服务 名称 简要技术 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 算 金额 A 施工工艺虚拟仿真实训软件 具体内容 详见谈判 文件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 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CA 实名认证并同时在临沂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成功, 向招标代 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熟悉本项目 相关业务,并拥有独立版权,能够履行本项目合同;
6、投 标人提供工程管理仿真软件的著作权证书原件;
7、经销商 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参数确认函及售后服 务质保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法律法规及谈 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9.6 万元 B 施工工 艺虚拟 仿真实 训软件 具体内容 详见谈判 文件
26 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 年12 月21 日至
2016 年12 月27 日,每日 8:30 至11:30,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北京路
8 号)代理服务
21 号窗口 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临沂职业学院施工资料制作与管理软件、施工工艺虚拟仿真实训软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LZBLY2016382 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39-2030413 第4页共48 页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临沂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 上报名后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工程管理仿真软件的著作权证书;
4) 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参数确认函及售后服务质保函. 5)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单及临沂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截 图.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三份留存,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 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 认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4.售价:150 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 年12 月30 日下午
14 时00 分至
2016 年12 月22 日下午
14 时3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
8 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 年12 月30 日下午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
8 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沂职业学院 地址:/(临沂职业学院) 联系人:刘钊(临沂职业学院) 联系方式:2872029(临沂职业学院) 2.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济南市(州)市中县(区、市)市中街道(路、 乡、镇)市中号(村)经十一路 74-1 号501 室项目名称:临沂职业学院施工资料制作与管理软件、施工工艺虚拟仿真实训软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LZBLY2016382 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39-2030413 第5页共48 页4.联系人:孔啸 联系方式:203041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文件
第一章《谈判公告》中所叙述 的临沂职业学院施工资料制作与管理软件、施工工艺虚拟仿真实训软件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临沂职业学院 .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4 评审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 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5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评审小组评审确定的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 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 谈判文件中的 甲方 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 乙方 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 商.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1日至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 上两年
1 月1日至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临 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inyi.gov.cn/).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 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谈判文件、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 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 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 项目名称:临沂职业学院施工资料制作与管理软件、施工工艺虚拟仿真实训软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LZBLY2016382 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39-2030413 第6页共48 页 数据或资料. 3.3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 天 、 日 均指日 历天. 3.5 谈判文件及报价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报价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 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供应商 5.1 供应商必须满足本谈判文件
第一章《谈判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2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5.3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4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5 谈判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6 合格的供应商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6.报价有效期 6.1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
60 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 凡符合谈判文 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受谈判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 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 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 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而不被没收报价保证金.接受延长报 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报价保证金有效期. 6.5 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 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 6.6 本须知第
7 条关于报价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报价有效期. 7.报价保证金 7.1 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谈判 文件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的报价. 项目名称:临沂职业学院施工资料制作与管理软件、施工工艺虚拟仿真实训软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LZBLY2016382 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39-2030413 第7页共48 页7.2 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报价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 7.3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从公司基本账户(含网银、电汇不接受其他形 式)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7000 元,投标时携带缴费凭证 到交易中心资金结算处换取收据.(汇款时注明交易登记号 :16CGSZ1015 )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 账号:818330101421002703 大额支付行号:313473070219 7.4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放成交结果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 金;
成交人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交纳成交服务费用后退还. 7.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报价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 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沂市政府采 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报价或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报价 文件;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 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8)供应商有第(2)至(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结果无效. 7.6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报价 保证金;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 临沂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 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