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目录主编刘建明 副主编 李训喜 王治邓淑珍(常务) 编辑部主任 李海军 编辑部副主任 倪鹏张智吾 编辑张范林建军 刘忠恒 张瑜洪 轩玮车小磊 董明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主办 2017年第2期(总第40期) 编辑、出版 水利部公报编辑部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编

100053 联系电话 (010)63202650 (010)63205274 京内资准字 0709-L0086号 印刷 北京瑞斯通印务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 杨桦1234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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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水利部关于公布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开工条件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认定第二批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批工作 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同意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取得水利工程启闭 机使用许可证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报和延 续工作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行政审批监管平台(部本级)上线试运行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开展2017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同意四川东方水利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取得水利 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15、

18、22) _

1 _ 水利部关于公布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 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水建管〔2017〕155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 〔2006〕131号)的要求,按照各地落实和报送情况,现将2017年度全国660座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 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地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逐库落实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 单位责任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公布辖区内中型水库责任人名单,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公布辖 区内小型水库责任人名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大坝安全责任人要以地方政府行 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原责任人工作变动,要及时作出调整.各级水行 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会同水库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督,督促 业主、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确保水库 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 特此通告. 水利部 2017年4月10日 附件: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http://www.mwr.gov.cn/zw/tzgg/tzgs/201702/t20170213_858541.html _

2 _ 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水建管〔2017〕163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 (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水利部令第29号、水利部令第40号修改)规定,经审核和公示,现作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 等级行政许可决定: 准予杭州远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准予河南省育 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资质;

准予延安合平监理有限责 任公司等2家单位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资质;

准予长沙市水利水电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取得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资质;

准予内蒙古恒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取得水土保持工 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资质;

准予黑龙江蓝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 特此公告. 水利部 2017年4月19日

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甲级6家1.杭州远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3.湖北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南京汇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6.四川华水瞬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2家1.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四川中和智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丙级2家1.延安合平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青海云泽水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乙级1家1.长沙市水利水电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丙级5家1.内蒙古恒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福建南平市鑫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4.清远市信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5.四川锦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不分 级)1家1.黑龙江蓝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批准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的单位名单 _

3 _ 水利部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准备开工条件的通知 水建管〔2017〕177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 (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 定》和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水利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将水利工 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开工的条件调整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已经批 准,年度投资计划已下达或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即可开展施工准备,开工建设.本通知自印发 之日起施行,《水利部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条件的通知》(水建管〔2015〕433号) 同时废止. 水利部 2017年4月28日_4_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2017年中央 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利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 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的重要意义 在总结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落实节水 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 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 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 源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推进县域节 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可以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 识,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 生态环境需求,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 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 命感,认真贯彻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加快 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把节水型社会建 设作为方向性、战略性举措来抓,将节水贯穿到 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

二、明确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目标 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北方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4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南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除外)20%以上县 (区)级行政区应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 (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要求.

(二)主要任务 1.指导推动各县级行政区开展节水型社 会达标建设.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 《 十三五 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 案》《节水型社会建设 十三五 规划》《全民 节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统筹制定县域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县域节 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总体目标、年度任务和实施 计划,落实保障措施,按目标要求推进县域节水 型社会达标建设,并于2017年6月底前报我部. 2.组织开展辖区内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考核 工作.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各县级 人民政府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分类指 导,组织实施技术评估和达标考核. 3.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 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宣传部门的支持,创新 节水宣传方式,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节水的社会氛 围.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提炼总结辖区 内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经验做法,加大培训 和宣传工作力度,引领带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规范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考核程序 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考核按照自评、技 术评估、验收和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自评.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标准》 进行自评,自评得分达到85分以上的,申请并 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节水型 社会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自评分情况及 逐项说明材料、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总结和相 关影像资料.

(二)技术评估.各省级节约用水办公室组 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 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 水资源〔2017〕184号_5_织有关单位和有关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 评估,形成技术评估意见.

(三)验收.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通过 技术评估的县级行政区进行现场验收;

对通过验 收且公示无异议的,认定其达到《标准》要求.

(四)备案.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 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工作总结、达标评定结果及通过评定的县级行政 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材料报我部备案. 县域节水型社会申报及评定工作每年度组织 一次.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各地实际, 进一步细化考核工作要求.

四、切实落实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保 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制.各省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研究 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省级节约用水 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机构,加强 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为有序推进节水型社会达 标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创新支持方式,加大资金保障.各级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规 定,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支持 力度.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形成基于 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县级人民政 府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 要作用,建立节水投资稳步增长机制.积极探索 以奖代补 等方式对县级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给予资金补助.

(三)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考核监管.各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县域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考核机制,把目标任 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年一复验,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取消 命名.我部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地县域节水 型社会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最严 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突出县域节水型社 会达标建设要求. 水利部 2017年5月9日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行政区和直辖市所属区 (县)节水型社会评价工作.

二、必备条件 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 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的控制指标全部达到年度目 标要求. 2.近两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 果为良好及以上. 3.节水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 齐备.

三、评价方法 1.除标准特别指出之外,应当采用上一年的 资料和数据进行评价计算得分. 2.总分85分以上者认定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 准要求. 3.如遇缺项,则该项不得分,评价总分按照 公式进行折算,折算公式为:评价总分=(实际 总得分-加分项得分)*100/(100-缺项对应分 值)+加分项得分.加分项不计入缺项. 附件 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 (试行) _

6 _ 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 序号 评价类别 评价内容

1 用水定额管理 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 在中2计划用水管理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1] 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 数量的比例 所3用水计量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2]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量占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的比例 北南工业用水计量率:工业用水计量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的比值 工项4水价机制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 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农实为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城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非 水资源费征缴 按止5节水 三同时 管理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新16节水载体建设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重点用水行业[6] 节水型企业数量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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