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8-28 |
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呼伦 贝尔双良能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伦贝尔公司" )和兰州新区双良热力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公司" )的部分或全部资产向公司关联方北京中创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租赁" )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由 于该融资租赁事项前期工作量较大,签署日期不确定,为尽早实施该事项回笼资 金,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事宜,授权期限
12 个月. 待融资租赁合同正式签署, 合同详情公司将另行公告. 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 、呼伦贝尔公司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
兰州公 司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 (2) 、融资租赁合同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同时北京中创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承诺交易价格不高于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融资租赁的平均价格. (3) 、与中创租赁签署融资租赁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 合同. 公司持有中创租赁 15%股权,公司监事马培林先生担任北京中创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中创租赁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该项关联交易需征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方可实施.故特 此征求各位独立董事意见,如无异议,请签署相关独立董事意见书. 独立董事: 李永盛、孙玉麟、柯美兰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