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8-29 |
3、2019 年1-10 月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
4、甲方应就乙方提供的产品按季度向乙方支付费用.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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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协议有效期为
10 个月, 自2019 年1月1日起至
2019 年10 月31 日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随着人民经济水平的持续增长, 消费者提升生活品质的诉求, 实际消费能力、 消费理念都在不断提高,同时,鉴于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独有的产品特性,已获得 消费者的青睐,因此,近年来顾客对于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需求逐渐提高.公司 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作为木地板龙头企业, 有着优质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产品及 良好的口碑. 近年来, 圣象集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产品产销率维持在100%以上, 导致产量不能满足部分订单需求. 福建居怡生产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因其产品质量稳定、品种众多、健康环保 等特点,在同行业中具有很高的产品质量口碑,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认可.圣象集 团向福建居怡采购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是符合圣象集团木地板检测标准的,并 经圣象集团验收合格,因此向福建居怡长期采购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本次圣象集团向福建居怡采购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关联交易, 根据市场比价 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段亚林、黄兵兵、张立海)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 关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段亚林、黄兵 兵、张立海)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 就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公允、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双 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导致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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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 《产品采购框架协议》 .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3月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