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8-29 |
30 亿元人民币(含本年度已实施金额,下同), 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手续费)不超过
300 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1-3 年??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为 3.3%~6%,并参考同期基准利率适当浮动;
委贷 手续费率为 0.5‰--1‰.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支持本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减少公司范围内整体融资总 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公司拟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外高桥造船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 船澄西 )、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沪东重机 )通过中船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船财务 ),向其各自控制的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
2014 年度,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具体见下表);
贷款用 途为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委托贷款期限 1-3 年不等,贷款利率为 3.3%~6%,并参考同期基准利率适当浮动;
委贷手续费率为 0.5‰--1‰;
资金 来源为各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单位:亿元 人民币 委托人 受托人 贷款对象 金额 外高桥造船 中船财务 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
21 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中船圣汇装备有限公司 上海中船船用锅炉设备有限公司 中船澄西 中船财务 中船澄西新荣船舶有限公司 不超过 2.9 中船澄西(江苏)重工有限公司 沪东重机 中船财务 上海沪临重工有限公司 不超过 6.1 广州中船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鉴于中船财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 是 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全资子公司向中船财务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的行为, 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涉及 的关联交易金额(手续费)不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即可实施. 为此,公司于
2014 年7月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 公司外高桥造船、中船澄西、沪东重机通过中船财务向其控制的子公司实施委托 贷款事宜.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对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 依法设立及存续情况、 经营范围、 主要经营及财务指标、 信用评级、 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授权的委托贷款对象, 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所属企业, 基本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