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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03 月22 日 发布

2013 年06 月01 日 实施 CNAS-GC1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 Guidance on the Management of Certification Scope by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Certification Bodi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GC18:2013 第1页共6页2013 年03 月22 日 发布

2013 年06 月01 日 实施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

1 目的与范围 本文件根据CNAS-CC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的要求,为食品安全 管理体系(FSMS)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提供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FSMS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 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

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 适用. CNAS-CC18:201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01:2007《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无4总则 4.1 对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是认证机构的责任.针对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认证机构 应根据CNAS-CC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建立和实施能力分析和评价 系统,并配备与其认证工作相应的资源. 4.2 认证机构的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至少包括以下活动: 1)根据对认证业务范围专业特点的分析与风险评估, 确定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

2) 针对不同认证业务范围,确定认证人员资格准则;

3) 针对不同认证业务范围,分析相关认证人员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培训需求;

4) 针对不同认证业务范围,分析专业审核指导性文件编制的需求;

5) 相关认证人员管理能力和/或专业能力的评价、培训和监督的实施;

6) 认证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管理;

7) 认证业务范围的扩大和缩小的管理;

8) 认证机构的相关利益方(符合CNAS-CC01的6.2 条要求的委员会)对认证业 务范围发展的意见. 4.3 认证机构应为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制定相应文件, 并保持充分的能力分析和评价 记录. 4.4 认证机构应具有程序就申请认证业务范围的认可做出规定. 4.5 CNAS-CC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仅对审核员、认证决定人员和合 CNAS-GC18:2013 第2页共6页2013 年03 月22 日 发布

2013 年06 月01 日 实施 同评审人员与技术专家的专业能力提出了要求, 认证机构的能力分析系统还应考虑其 他认证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要求. 4.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应符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等法 规的相关要求.

5 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 5.1 认证业务范围分类 认证机构宜根据FSMS认证的特点,对认证业务范围进行分类管理. CNAS-CC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附录A的食品链分类为认证机构的 认证业务范围分类提供了分类方法.认证机构宜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和评估,进一 步的补充和细分,对认证业务范围实施分类管理. 5.2 认证人员的专业能力管理 认证机构应对各类认证人员(如:从事合同评审、审核方案管理、审核实施、认 证决定、认证人员能力评价、培训指导与管理等工作的人员)根据其所承担的任务和 认证机构对认证业务范围特点的分析, 确定其管理能力和 (或) 专业能力的资格准则, 并进行评价、聘用、培训和监督. 5.2.1 认证人员专业能力 CNAS-CC18为认证机构评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技术专家、认证决定人员、 合同评审人员提供了资格准则.认证机构应按照CNAS-CC18的要求对这些认证人员进 行评价和管理. CNAS-CC18所要求的FSMS审核员高等教育知识(普通微生物学、普通化学、与审 核的食品链行业类别相关的专业课程)的传授,应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出 具学历证明的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 课程的内容、 时间等应能够得到相应行业的认同. 5.2.2 技术专家专业能力 认证机构可以使用技术专家作为审核组的成员,为审核组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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