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2-12-08 |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 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依法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 .建设单位应对废 机油、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珩磨泥、油布、空压机 含油废液、废密封胶、废试验用品、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 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废包装材料、金属废料、废产品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物资回收公司或专业机构综合利用;
生活垃 圾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环境风险防范.涂装车间、柴油罐、危险化学品 库等区域地面设置围堰或截污沟并做好防渗,设置
1 座550m3 事 故池和相应的切换装置,配备防毒面具等应急物资.建立完善环 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六)该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为涂装车间外
100 米范围内, 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 禁止规划 建设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七)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固体废 物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并进行实际 排污前,应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办理该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四、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 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承 担:
(一) 该项目建成后未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本批准书要求落实 各项措施,擅自改变原辅材料或者工艺等,造成污染危害、污染 事故或污染扰民;
(二)该项目未按照本批准书附件要求,擅自排放重金属污 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 其他相关内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六、 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 管理. 附件: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潍柴动力搬迁项目主要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指标 重庆市江津区环境保护局 (盖章) 二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抄送: 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 附件: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潍柴动力搬迁项目主要污染物 排放标准及总量指标
一、废气 污染源 排放标准 及标准号 污染 因子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 排放浓 度mg/m3) 总量指标 (t/a) 排放口高 度(m) 浓度 (mg/m3 ) 速率限值 (kg/h) 试车工 序 《重庆市大气污染 物排放》 (DB50/418-2016) 标准限值 非甲烷总 烃30
120 53 / 0.24 CO / / / 5.12 NOX
240 2.4 / 3.34 颗粒物
100 7.6 / 0.08 喷涂工 序 《摩托车及汽车配 件制造表面涂装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50/660-2016) 标准限值 非甲烷总 烃15
60 3.7 / 0.493 VOCS
70 5.0 / 0.493 颗粒物
20 1.5 / 0.11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4554-93) 臭气浓度
2000 (无量 纲) / / / 食堂 《餐饮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 (2019 年1月1日起实施) 油烟
15 1.0 / / / 无组织 排放 《摩托车及汽车配 件制造表面涂装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 标准限值 VOCS (非甲 烷总烃) / / / 2.0 / 密封胶废 气///2.0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4554-93) 臭气浓度 / 20(无 量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