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2-12-29

(一)市或有关厅局(集团、总公司)职称办出具的委托评 审函

1 份,社会其他人员申报由档案所在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1 份. (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二)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

3 份. (通过申报系 统用 A3 纸双面打印, 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装订, 并加盖单位 (人 事或职称部门)印章. )

(三) 《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高级工 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 份.(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四)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一般应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 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包括个人简历;

参加 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

主要工 作业绩及奖励情况;

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

申报理由, 说明符合 苏职称〔2010〕9 号 文件中所对应的条款等.

(五)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 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 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 定证书等) .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 情况报告书 (含主管部门组织的

3 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和鉴定 意见) . ―

5 ―

(六)提交论文、著作、实例.合著的著作或译著以及杂志 只须附主要页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 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 .

(七)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或 职称计算机有效成绩证明,或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含以上)证书.职称计算机成绩长期有效.

(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 印件.

(九) 《继续教育证书》 (复印件) 、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 明材料,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

72 学时,可以累计计算.

(十)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需提交执业资 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

六、评审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8 月5日前为各市向省建设工程职称办材 料集中报送时间,省直点报送时间为

7 月25 日―8 月5日(休 息日除外) ,逾期不予受理.

(二)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 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 (苏价费函〔2002〕

62 号、苏财综〔2002〕61 号)文件,每人收取评审费

400 元、 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

100 元,共500 元.请各市、省各有关单 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申报人员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 ―

6 ― 送,并缴纳评审费用. 单位名称: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账号:320006654018010031715 开户银行:交行龙江支行

(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

88 号江苏建 设大厦

1307 室,联系

电话:025-51868946,51868947.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业绩成果、 论文等材料均截止到

2015 年12 月31 日.学历、资历、职称计 算机应用能力应符合《资格条件(试行) 》的有关要求,凡不符 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我办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由各市建设局(委) 、省有关厅局(总公司、 集团)职称办统一办理.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按属地化管理的原 则办理.

(三)各市、省各有关厅局应严格审查申报人员各种材料和 证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经各市建设 局职称部门原件核验,并加盖印章方为有效.各市报省的材料需 经所在市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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