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2-12-29 |
(四) 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代为管 理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 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 《江苏省建 ―
7 ― 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 于8月5日至
8 月23 日将对 个人申报资料相关内容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 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获奖证书以及有关旁证等) . 对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但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 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六)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 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 ,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 织设计方案等材料;
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
获 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 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 、效果的证明;
有关提出合理化建 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 证明;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 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
(七)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须提供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八)所报电子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报送材料内容 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报送材料中除本通知第五项中
(一) 、
(二) 、
(三)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封面须有目录和页码(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涉及书写内容,字 迹要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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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 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十)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 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延迟
4 年申报处 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 江苏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5月17 日 抄送:省职称办,各省辖市人社局专技处,昆山、泰兴、沭阳县(市) 人社局专技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