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2-12-30

1 G 3] 分别对英国、 新加坡、 北欧和美国的 电力市场改革情况进行了比较详细的介绍, 以文献 [

4 ] 为代表的电力零售市场研究系列文章则比较系 统地介绍了电力零售市场改革.但这些文章没有对 电力零售公司的核心业务架构和业务流程、 购售电 决策过程进行详细阐述.在此背景下, 本文论述了 一些发达国家的电力零售市场建设情况, 并以澳大 利亚和芬兰电力零售市场为例, 对电力零售公司的 组织架构和售电业务流程进行了分析.然后, 综述 了近年来国内外在电力零售决策方面的研究进展, 主要包括零售负荷预测、 零售公司购电策略和定价 策略、 零售风险管理等.最后, 讨论了电力零售研究 领域的一些关键问题及国内售电存在的问题和相应 的解决途径并进行了总结.

0 1 第4 1卷第1 4期2017年7月2 5日Vol.41N o .

1 4J u l y2 5,

2 0

1 7 D O I :

1 0.

7 5

0 0 / A E P S

2 0

1 7

0 2

2 0

0 1

4 h t t p : / / ww w. a e p s G i n f o . c o m

1 主要发达国家的电力零售市场情况 世界范围内的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浪潮兴起于

2 0世纪9 0年代, 以英国、 美国、 澳大利亚为代表的 发达国家率先开始了对电力工业放松管制和市场化 改革, 以实现发、 输、 配、 售环节的分离, 在发电和售 电领域逐步引入竞争, 并建立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 在实际改革过程中, 多数国家先在发电侧引入竞争、 建立竞争性的电力批发市场, 然后再逐步放开售电 侧市场, 建立开放型的电力零售市场.售电市场的 开放通常先从电力大用户开始, 然后逐步过渡到普 通用户, 日本电力零售市场的建立就是一个典型的 例子.日本于2

0 0 0年率先对用电功率在20

0 0kW 以上 的大型工业用户开放, 然后在2004年和2005年分别对用电功率在5

0 0kW 和5 0kW 以上 的用户开放, 即允许满足条件的用户自由选择供电 商;

最终, 在2

0 1 6年4月对全部用户开放了电力零 售市场. 在经历了2 0余年的电力市场改革历程后, 多数 发达国家已建立了开放竞争的电力零售市场, 表1 给出了一些国家的电力零售市场开放时间[

5 G

6 ] . 表1 一些国家的电力零售市场开放时间 T a b l e1 Y e a r so f e s t a b l i s h i n ge l e c t r i c i t yr e t a i l m a r k e t s i ns o m ec o u n t r i e s 国家 年份 国家 年份 澳大利亚

2 0

0 2 意大利

2 0

0 2 奥地利

2 0

0 1 韩国

2 0

0 1 比利时

2 0

0 7 荷兰

2 0

0 1 捷克

2 0

0 6 新西兰

1 9

9 4 丹麦

2 0

0 3 挪威

1 9

9 7 芬兰

1 9

9 8 波兰

2 0

0 7 法国

2 0

0 7 葡萄牙

2 0

0 6 德国

1 9

9 8 西班牙

2 0

0 3 希腊

2 0

0 7 瑞典

1 9

9 6 匈牙利

2 0

0 0 土耳其

2 0

0 3 爱尔兰

2 0

0 0 英国

1 9

9 9 美国

1 9

9 6 日本

2 0

1 6 阿尔伯塔( 加拿大)

2 0

0 1 注:美国有2 2个州和华盛顿特区曾建立电力零售市场, 但其 中8个州目前暂停或取消了全面开放的零售市场. 在开放的电力零售市场中, 电力用户均可以自 由选择为其提供电力的零售公司.尽管上述这些国 家都建立了开放型的电力零售市场, 但各自的改革 历程和实际市场发展情况各具特色.从总体上讲, 电力零售市场的发展受下述几个因素的驱动[

5 ] .

1 ) 降低零售电价的需要.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 本身就是受到了竞争能够提升发电和输配电效率的 初衷所驱使, 尽管零售市场竞争无法像发电侧竞争 那样能够明显降低供电成本, 但人们仍期望零售竞 争可以作为发电侧竞争的有益补充, 以进一步降低 用户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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