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3-01-17 |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第5页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097,4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6%;
反对 21,6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95,447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081%;
反对21,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1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惠忠 牛金钢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 符合《公司法》 、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