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3-01-27 |
2018 年12 月末,资产总额 10,825,226.06 万元、资产净额 4,028,607.07 万元、营业收入 4,327,772.13 万元、净利润 208,669.95 万元.
(二)上海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
251 号一幢一层
1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亿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5月11 日 合伙期限:2016 年5月11 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 投资与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 股权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 上海亿鼎仅持有独贵塔拉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提供热蒸汽、电等产品 服务的热电资产组. 股权结构: 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70,000 万元,各 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普通合伙人北京亿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58,000 万元,有限合伙人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东方汇智、浙商亿利单客户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 )出资 112,000 万元.北京亿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亿利资源 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关联关系: 根据上述股权结构,上海亿鼎与公司为受同一控股股东亿利资源 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
(二)条 规定的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12 月末, 资产总额 207,811.16 万元、资产净额 157,730.81 万元、营业收入 10,758.96 万元、净利润-579.47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热电分公司与上海亿鼎续签经营租赁合同 交易标的:热电资产组经营权 交易类别:经营租赁 交易金额:18,408 万元(不含税) 定价依据:结合市场经营情况,经双方对上述热电资产组的折旧费、融资成 本、自有资金成本、税费及其他费用等进行重新测算,在此基础上,热电分公司 与上海亿鼎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延续上一年租赁费用,租赁金额仍为 18,408 万元.
四、经营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出租方与承租方 出租方:上海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承租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
(二)租赁方式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赁出租方热电资产.
(三)租赁范围、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1、租赁资产原值共计 1,673,691,741.18 元,租给承租方自主经营,热电资 产组主要包括燃煤燃油设备及系统、燃煤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及系统、汽轮机及其 附属设备及系统、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及系统、脱盐水处理装置、采暖换热站、 220KV 变电站、空压站和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及附属系统及附属系统.
2、租赁经营期限为一年,即:2019 年1月1日起,至2019 年12 月31 日止.租金 18,408 万元(不含税) .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的权利:承租方是租赁资产在租赁经营期间的负责人,对租赁的 财产有完全的经营使用权;
承租方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 设备, 可以提出处理建议, 经出租方同意, 办理相关手续, 进行更新改造或处置.
2、 承租方的义务: 承租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缴纳各种税、 费和统筹基金, 但不包括应由出租方承担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应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 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方的同意不 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后,该资产组出租方有出售意向,承租方有优 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