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3-01-29
1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5-044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百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2 亿元人民币 ?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 贷款年利率:10.8%/年?担保措施: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不可撤销无条件归还本息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15 年11 月13 日,浙江百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百大 资产管理公司" )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凯城" ) 、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杭州分行")三方在杭州 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 .浙百大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宁波银行杭州分行向嘉 凯城提供委托贷款

2 亿元人民币,用于嘉凯城补充流动资金.委托贷款期 限为一年,年利率为 10.8%/年,按季计息. 浙百大资产管理公司是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百大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公司,本公 司除直接持有浙百大资产管理公司 52.63%股权以外,其余通过浙江百大置 业有限公司持有浙百大资产管理公司 47.37%股权. 浙百大资产管理公司向嘉凯城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为自有资金,委托 贷款的目的旨在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 联交易.

2015 年11 月16 日,浙百大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宁波银行杭州分行一次

2 性向嘉凯城发放委托贷款

2 亿元人民币.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委托贷款管理制度》 , 本次委托贷款金额在董事长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对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 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

289 号万利大厦

5 楼 法定代表人:边华才 注册资本:1,804,191,500 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8月14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实业投资;

营销策划;

国内商品贸易及进出口 业务,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以上涉及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 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取得批准后方可经营) ;

房地产咨询、投资咨询 服务.

2、嘉凯城的股权结构情况(截至

2015 年10 月31 日) :

3

3、嘉凯城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嘉凯城是浙江省国资委旗下唯一的房地产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嘉凯 城、股票代码:000918) ,具备多年的房地产开发及商业资产管理经验,已 经成功开发了

60 多个房地产项目,包含中高端住宅、酒店、 城市综合体等, 产品线丰富;

运营管理了多个不同类型的大型商业项目,房地产投资开发 与城镇商业资产运营管理的团队和人才优势明显.

4、嘉凯城与浙百大资产管理公司及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 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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