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3-01-29 |
5、嘉凯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嘉凯城总资产为 36,723,089,602.9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27,784,851.71 元,营业收入为8,448,838,705.1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090,871.38元. 截至2015年10月31日,嘉凯城总资产为36,560,063,988.88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735,645,802.02 元,营业收入为396,437,117.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3,515,661.83元.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1、担保方的名称: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惠民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张波 注册资本:1,500,000,000 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3 年4月24 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咨 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集团" )是嘉凯城的控股股 东,浙商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浙商集团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浙商集团总资产
4 为61,768,743,544.84 元,净资产为 8,181,780,956.06 元,营业总收入为 36,823,166,079.97 元,净利润为 99,464,069.89 元.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高的收益.委托贷款不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由于嘉凯城属于房地产行业,而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易受国家政策、 市场需求、项目定位、销售价格、楼盘供应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未来房 地产市场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对其盈利和发展前景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委 托贷款的偿还. 为确保委托贷款按期收回,2015 年11 月13 日,浙百大资产管理公司 与嘉凯城的控股股东浙商集团在杭州签署了《保证合同》 .浙商集团为该笔
2 亿元的委托贷款提供不可撤销无条件归还本息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 期间为《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保 证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委托贷款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委托贷款合同》约定: "经三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担保的, 自担保合同生效后生效. "鉴于《保证合同》已同时签署,因此《委托贷款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已生效.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委托贷款以外,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孙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 7,800 万元人民币,系向宁波银亿 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非关联委托贷款.无逾期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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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目录:
1、浙百大资产管理公司、嘉凯城、宁波银行杭州分行三方签署的《委托贷 款合同》 ;
2、浙百大资产管理公司与浙商集团签署的《保证合同》 .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