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3-01-30 |
70 μg/m3
24 小时平均
150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40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60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颗粒物 年平均
200 24 小时平均
300 一氧化碳(CO)
24 小时平均 4.00 mg/m3
1 小时平均 10.00 项目特征污染因子 VOCS 质量标准的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 境》(HJ2.2-2018)中附录 D 的TVOC 的8小时均值 0.6 mg/m3 取,小时值标准按 日均值
3 倍即 1.8mg/m3 取. 表3.3-2 特征污染因子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单位 mg/m3 污染因子 标准值(mg/m3) 评价标准 VOCS
1 小时值 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中附录 D
4 3.4 声环境功能区划和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以工业生产为主要功能,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具体详见表 3.4-1. 表3.4-1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摘录) 标准类别 等效声级 Leq(dB(A)) 昼间夜间3类65
55 3.5 污染物排放标准 3.5.1 废水 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对应工业区污水 管网系统铺设完成, 项目污水经预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中三级标准后,统一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系统,项目污水排放标准详见表 3.5-1. 表3.5-1 废水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mg/L (pH 除外) 项目 pH SS BOD5 COD 氨氮 标准 本项目排 污口 6~9
400 300
500 4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表4中的三级 标准 *氨氮排放标准参考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等级标准 限值 3.5.2 废气 (1)特征因子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特征因子有 VOCS.其中 VOCs 排放参照执行《福 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闽环保大气〔2017〕9 号) 中限值要求,详见表 3.5-2: 表3.5-2 《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摘录)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mg/m3 ) 排气筒 (m) 污染物排放监 控位置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 位置
1 小时浓度限值 VOCs
100 15 车间或生产设 施的排气筒 企业厂区内大气监控点
10 企业边界
4 5 (2)颗粒物 项目运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表3.5-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摘录)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3 ) 颗粒物 120(其他)
15 3.5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1.0 备注:根据项目周边建筑物高度情况,项目拟设置排气筒高度无法高出周围
200 米半径范围 的建筑5米以上, 本项目排气筒高度15m, 排放速率按上述限值的50%执行, 即颗粒物1.75kg/h (3)中频炉排放烟尘 运营过程中中频炉排放烟尘执行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 ―1996)中表
2 的 熔化炉―金属熔化炉 的二级标准限值,具体见表 3.5-4. 表3.5-4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部分标准 序号 炉窑类别 标准级 别 排放限值 烟(粉)尘浓度(mg/m3 ) 烟气黑度(林格曼级)
1 熔化炉 金属熔化 炉一禁排
0 二150
1 三200
1 备注:根据项目周边建筑物高度情况,项目拟设置排气筒高度无法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 建筑3米以上,本项目排气筒高度15m,烟尘排放浓度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即75mg/m3 3.5.3 噪声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