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3-01-31 |
1-94 8-2-1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广会专字[2019]G18036570155 号致: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出具的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上证科审(审核) 〔2019〕225 号, 以下简称 《问询函》 )已收悉.我们作为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公司 或 利元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向贵 所提交本书面回复. 本回复中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说明外,与其在招股说明书中 的含义相同.
一、 《问询函》问题
1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未按前次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回答下列问题,请继续回答: 请发行人: (1)重新回答前次问询问题
14 发行人募投项目工业机器人的定位是 否准确, 募集资金是否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2) 重新回答前次问询问题 18, 结合可比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发行人客户集中是否符合行业特性,并结合行业 状况详细分析发行人与其主要客户交易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3)明确回答前 次问询中的问题 6, 评估基准日定为
2016 年4月30 日的原因,及评估基准日 与股权转让的时点相隔较长的原因 ;
(4)重新回答前次问询中的问题 10,不 是分析 持续盈利能力 ,而是分析 持续经营能力 ;
(5)结合下游客户应 8-2-2 用及工艺环节的分类方法, 补充在一张表中披露锂电池制造设备的销售收入;
(6) 披露对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各产品细分类别的销售内容,其中锂电池制造设备 请按下游客户应用及工艺环节分类披露;
(7)结合客户所在下游行业(消费电 子和动力电池)需求、主要客户销售变动情况、相关产品定价的影响因素等, 进一步量化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及相关财务数据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公司一致;
(8)结合消费电池行业增速 放缓、动力电池行业受政策影响的情况,披露对设备制造业的影响,在风险因 素和重大事项部分有针对性地对下游行业相关风险进行披露;
(9)披露产品验 收内容、时间周期及影响因素,结合上述因素进一步分析发出商品余额及占比 较高的原因;
(10)披露成本的归集对象,前次问询中
28 题所指归集对象,是 指相关成本直接归集到具体产品还是分摊进入成本,另请分析相关成本核算是 否准确;
(11)披露售后费用与质保金核算对象的差异,并按性质披露应收账款 的构成情况,及不同性质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风险情况等是否存在差异,相 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请发行人: (1)说明收购利元亨精密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去向,转让事项履行的 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自利元亨精密受让的两项注册商标是否已过户、后续 是否存在法律纠纷;
(2)明确说明与收购利元亨精密事项相关的存货、合同等 是否已经处理完毕, 是否不存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