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3-03-06

2008 年-2011 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甲方: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宇通工业园 签订日期:

2008 年7月5日5甲方: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使甲方现有品牌在巩固普档客车市场、部分区域市场的基础 上,更加专注于中高档客车市场、拓展公交旅游车市场及战略市场, 甲方需要继续充分利用乙方及其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 开展专业 化协作, 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在生产经营中发挥协同效应、 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 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以规范甲 方与乙方及其各关联方的交易行为:

一、关联交易定义

1、本协议所指之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间接控制, 或甲乙双方共同控制,或乙方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2、本协议所指之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科林车用空调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郑州安驰担保 有限公司、香港宇通国际有限公司、郑州云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郑 州绿都置业有限公司、郑州通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二、关联交易的金额

1、甲乙双方以甲方上年经审计的实际发生额为依据,综合考虑 下一会计年度的业务发展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2、每年的关联交易金额以甲方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并将在年 报中详细披露.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 甲方与乙方及其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 甲方向乙方及 其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原材料、自制件、客车零部件等;

甲方委托乙方 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宇通为海外销售总代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关联原材料、零部件采购

6 1)根据乙方的优势,甲方向乙方及其各关联方采购生产所需之 车用空调、客车配件、附件等 2)定价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 3)定价方法:参考市场价格. 4)质量检验: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确定检验标准. 5)付款方式:同第三方. 二)关联销售

1、原材料、零部件、自制件销售 1)甲方根据乙方及其关联方的委托,为乙方及其关联方代购部 分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出售自制件给乙方及其关联公司. 2)定价原则:成本加合理利润. 3)定价方法:原材料、零部件的价格为成本价*(1+1%) ,自 制件的价格为成本价加不低于 3%的利润. 三)海外销售总代理

1、甲方委托乙方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宇通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产 品(含零部件)出口、海外服务和配件供应、海外技术承包和技术支 持、零部件及材料进口业务等.

2、委托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签订代理合同;

销售贡献率不 低于国内细分市场.

3、定价方法:合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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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价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

3、定价方法:合同定价.

4、付款方式:同第三方.

四、本协议的地位

1、本协议是甲方与乙方及关联方签订具体的分项协议的依据、 基础及原则,各分项协议的内容不得与本协议内容相抵触.

2、甲方以乙方及关联方为交易对象签订的分项协议是对本协议 内容的细化与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依据本协议与乙方及关联方形成的订单等确定具体的权 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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