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3-04-23 |
5 资产管理计划 收益: 指计划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 资产管理计划 账户: 指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给委托人开立的用于记录委托人持有本资产 管理计划份额情况的登记账户 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或资产管 理计划资产总 值: 指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发行计划份额方式募集资金,并依法进行有价 证券交易等资本市场投资所形成的各类资产的价值总和 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净值: 指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资产管理计划 份额净值: 指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除以计划总份额 资产管理计划 份额累计净值: 指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加上份额累计分红 资产管理计划 份额面值: 指人民币1.00元 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净值的过程 分红权益登记 日: 指享有分红权益的计划份额的登记日期,只有在分红权益登记日 (不包括本登记日)前购入的计划份额,并在权益登记日当天登记 在册的份额才有资格参加分红 不可抗力: 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突发 事件、注册与过户登记人非正常的暂停或终止业务、证券交易所非 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管理人或托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资 产管理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委托人 损失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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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资料以委托人与各推广机构签订的电子合同及电子签名约定书 中所确定的内容为准. 管理人 机构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 )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通信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特区报业大厦14层 邮政编码:518034 联系
电话: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6229 托管人 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通讯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金融中心大厦北座 法定代表人:林谦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
电话:0755-259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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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长城新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三)目标规模 本集合计划成立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推广期规模上限为10亿元,存续期上限为 10亿元,客户不少于2人,最多不超过200人.
(四)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1、投资范围 本计划投资于以下金融产品: (1)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各类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公司债 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型基金、中期票据、证券公司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债券正回购与逆回购等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2) 权益类资产, 包括股票 (含新股申购) 、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指数型基金等;
(3)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期限 在7天内的债券逆回购(含7天)、一年以内的国债和央行票据(含1年)、货币市场 基金等;
(4)衍生品类资产,包括股指期货;
(5)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投资品种. 本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股票作为融券标的证券 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委托人在此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计划的资产投资于与管 理人及与管理人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交易完成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书 面通知托管人,通过管理人的网站告知委托人,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